关于增补北京地区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专家的通知
日期:2019-08-14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北京地区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北京地区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关于印发北京地区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专家管理规定(试行)》(京卫信息中心〔2019〕17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将对现有专家库进行扩充,从2018年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4级及以上评审的医院中抽选信息化、医政管理(需具有信息化管理相关经验)专家参与到电子病历相关评审工作中,具体事宜如下。
1、分级评价专家成员需满足的条件:第一,政治素质高、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守评价工作要求;第二,取得高级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第三,专家所在单位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通过4级及以上评审,且专家参与本单位电子病历建设的相关工作;第四,参与电子病历评价工作的专家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2、请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条件推荐1-2名专家,填写专家登记表并盖章(见附件),于2019年8月23日前扫描电子版报送至联系邮箱。
3、我中心对专家情况进行审核并于9月中旬前在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信息中心官方网站公布增补专家名单。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
2019年8月7日
(联系人:史森、柳慧莉,电话:83366957,邮箱:xxzxpjb@wjw.beijing.gov.cn)
北京地区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专家登记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