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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北京市卫生工作概况
日期:2007-10-10    文章来源:
  基本情况 1997年全市人口1085.55万人,出生率7.02‰,死亡率5.92‰,自然增长率1.10‰;人均期望寿命73.88岁,其中男72.06岁,女75.82岁。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577个,其中医院673个;床位总数67946张,其中医院病床65826张,比上年增长924张。卫生人员总数16709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19256人,比上年增加2407人;全市每千人口拥有医院病床6.06张,卫生技术人员10.99人,医生4.43人,护士3.56人。
 
  卫生改革 ①实施医药费“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改革。在3家医院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7月中旬在全市推行医药费改革,594家医院陆续实施了这一改革。全市医药费总额和药费总额得到有效控制,1997年下半年全市医院累计医药费、药费同比增长幅度均未突破20%和15%的“总控”指标,半年即为社会减轻医药费负担6.85亿元。改革使医院收入结构发生了较明显的变化,药品收入比例下降,技术劳务价值初步得到体现;②出台用药报销范围,深化公费医疗改革。10月3日出台了《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成立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首先对全市享受医疗照顾人员的医药费实行了统一管理;配合劳动局进行大病统筹医疗保障改革,200多万职工参加了大病统筹,运行1年,经费达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③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印发了《北京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市政府拨专款400万元,各区县政府也给予一定的投入。与市物价局共同制定社区卫生服务部分项目的收费标准。8个城近郊区共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01个,覆盖了36.4%的街道办事处和36%的居民。在站的1400多名医务人员为居民服务75万人次,建立家庭病床近4000张;④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出合作医疗工作的目标和计划,拨发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合作医疗的启动、扶持费用。各区县全部建立了有卫生、农业、财政、计划等部门参加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乡村两级分别建立了合作医疗管理组织,将建立合作医疗列为政府的工作目标,并着手推进该项工作;各区县探索适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多种合作模式。全市已有51.4%的乡镇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合作医疗,70.78万的农业人口加入了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由原来的4.7%提高到20%。
 
  预防保健 完成卫生防病各项任务指标。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94.41/10万,比1996年下降了13.47%;已保持13年没有发生野毒株引起的脊髓灰质炎病例;计划免疫“四苗”全程接种率为99.86%,与之相关疾病的发病率保持在低发病水平;地方病、结核病、职业病也处于低发病水平。全市食物中毒发病控制在12/10万以下,死亡控制在0.04/10万以下,各项卫生质量稳步提高。针对周边省、市鼠间鼠疫和流行性出血热疫情的严峻形势,组织了全市性的灭鼠工作,鼠密度明显下降。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东城、西城、朝阳、海淀、通州区5所妇幼保健机构成为全市首批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所)。巩固、发展爱婴行动成果,再创爱婴医院4所,使全市爱婴医院达到96所;创建爱婴卫生院44所;经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全国爱婴医院最高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成为首批国际爱婴市。
 
  爱国卫生 将爱国卫生运动与全市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经过3个战役,全市环境脏乱差的局面有所好转。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和以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为主要目标的健康促进工作。控烟工作进一步深入,全市无烟先进单位1000个;新增健康促进学校48所,无烟学校已达到1000所,被授予“无烟草广告城市”。
 
  农村卫生 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又推进一步。妇幼保健院、卫生防疫站、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竣工20项,完成主体结构7项,建筑面积达到5.4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041万元。列为市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18个建设项目全部按期完成。到年底,全市已先后有丰台、门头沟、通州、怀柔、密云、昌平等6个区县全部完成或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的改造建设任务,农村卫生机构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农村改水继续扩大受益面,自来水普及率为97.4%;新建以乡镇为中心的联村水厂5个。新建户厕4.12万座,粪便无害化处理率33.52%,拥有卫生厕所人口率为75.59%,比1996年提高了4.2%。开展对乡村医生系统化、正规化培训及行医资格考试,5830人取得乡村医生行医资格证书。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部分位于边远山区的人员增加卫生津贴的通知》,为边远山区乡镇卫生院人员增加卫生津贴的工作正在落实之中。实施“卫生支农、卫生扶贫”工程,制定和下发了《北京市城市医疗机构定点支援山区乡镇卫生院(医院)的实施方案》。有97家城市医疗机构与本市边远山区99所乡镇卫生院、21个区县级医院建立了定点支援关系,并签定了“九五”期间定点支援规划目标和协议书。全市在城区与郊区之间、城市医院与边远山区乡镇卫生院(医院)之间初步形成对口定点支援协作网络。已向农村派出医务人员5000多人,无偿支援总价值121万元的各种医疗设备,为基层培训医务人员800余人。
 
  中医工作 已有16所中医医院通过分级管理评审验收,其中北京中医医院以及宣武、房山、顺义、护国寺等5所中医医院,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建设单位。突出中医特色,拓宽服务功能,全市中医医院已设置重点中医专科33个,特色中医专病门诊351个,初步形成“院有专科,科有专病,人有专长”的优势服务。
  完成中国中医研究院望京医院、长城医院和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北京藏医院的审核、注册工作。与市卫生局共同起草制定了《北京市涉外医疗旅游咨询管理办法》、《外地医务人员来京行医管理暂行办法》、《分支医疗机构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法规性文件。
  全市共承担局级以上课题32项,其中国家攻关课题1项,国家新药基金课题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课题8项。继续实行“中医科技发展基金”,经评审选出1997年度计划课题46项。中医药学院投资150万元完成实验楼加层建设,购买了40万元教学设备。市中医学校通过“市属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条件合格评估”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中等中医药学校建设验收”,被列为全国中等中医药建设达标学校。中医住院医师培训在全市区县级以上医院广泛实施。加强中医专业自学考试临床实习、考核工作,对已经参加自考的2000余名在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为26名国家级老中医药专家配备44名学术经验继承人。
 
  医疗服务 北京地区250个县及县以上医院全年完成诊疗4176万人次,比1996年减少244.79万人次,减少5.54%;其中门、急诊4046万人次;出院60万人次;病床使用率71.44%,周转次数达到11.44次,出院者平均住院日22.45天,比1996年缩短0.56天,住院病人手术20.14万人次,比1996年增加1.01万人次,增加5.25%。
  推动医院内涵建设,改革传统医疗和护理模式,整体护理在各医疗机构开始起步。市属20所医院和部级12所医院的110个病区开展了整体护理。强化内部管理,内审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局属单位开展各类审计286项,促进增收节支317万元。
  卫生系统完成庆祝香港回归祖国大型庆典活动、党的十五大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承担并完成了世界石油大会等大型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任务。在“3.7”22路公共汽车爆炸案、“6.3”食物中毒事件、“6.13”三河市中小学生食用过期碘油胶丸和加碘食品群发不良反应事件、“6.27”东方化工厂爆炸事件、“12.17”京津塘高速公路特大车祸等突发事件中,本市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指挥得力、启动迅速,医疗机构配合密切,救援力量到位及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死亡和伤残率。
 
  医学教育和科研 增加科研投入,科研经费1400万元,比1996年增加了21%;项目总数20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占41%,市级46%。制定了北京市卫生系统科研体制改革方案,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在已有两个实验室的基础上,又新建了3个重点实验室,并均建立了理事会制度。组织跨学科的重大协作攻关项目3项。1996年度获各级科研成果138项,其中部级成果4项,市级44项,多数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继吴英恺等5位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1997年又有3名医学专家王澍寰、翁心植、张金哲当选为工程院院士。落实1997年度北京市跨世纪优秀人才工程,申报“国内一流专家”17人,“技术带头人”29人,“专业技术骨干”269人。11位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入选1997年“科技新星”计划。至此,从1994年到1997年,共有48人入选,占全市“科技新星”总计划人数的1/3。开展对外医学交流,全年派出774人次,派往国家超过30个;举办国际会议3次。
  按照卫生部和国家教委要求,对10个教学医院的临床教学基地实施评审;1581人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率为85%。
 
  卫生监督与卫生法制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并于7月1日开始施行。全市监督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8.96万户次,抽检各类食品8.78万件,开展全市范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12次;整顿保健食品市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合格率提高了11.5%;职业病卫生监督覆盖率比1996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传染病监督9482户次,合格率95.3%;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比1996年减少44%。
  药品监督管理坚持“加强药品管理,促进医药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提出“北京市药品质量工程”的初步框架,并将用3-5年时间全面完成此项工程,实现“让首都人民吃上放心药”的目标。召开药品监督执法大会,向社会公布药品质量抽验情况;着手编写《北京市药材标准》,开展中药饮片整顿工作;在全国率先推行药品推销员资格证书制度。全年对9682批次药品进行抽验,总不合格率为7.7%。查处和纠正违反《药品管理法》的案件和行为230余起,没收假劣药品折合人民币430余万元,罚没款80多万元。
  市高级法院、市检查院、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局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采供、收购血液及倒卖血液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开展连续性打击活动。全市血液复检不合格率从1995、1996年的14.7‰、7.7‰,下降到5‰。
  提高卫生执法的严肃性,召开全市卫生监督员大会,规范文明执法行为,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配备卫生监督车22辆,启用卫生监督新标志,全市公共卫生监督和药品监督执法人员统一着新装上岗。卫生执法部门还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精神文明建设 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深入。组织了“迎97香港回归征文比赛”、“香港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迎回归活动。为迎香港回归举办各项义诊活动和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参加主办了“情系老区——‘双鹤杯’97健康之路京九行”活动。
  落实“两个规范”,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王忠诚活动。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文明优质服务活动,继续改善门诊急诊和病房的就医环境,增设便民服务设施,许多医院院容和门急诊环境有了较大改观。
  抓行业作风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得到增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聘请社会监督员287名,开展行风巡视、评议活动。近2.2万份行风问卷结果显示,病人对医疗质量和服务态度的综合满意度达到96.6%;对各医院门急诊、病房落实两个规范、文明优质服务情况明查暗访,病人对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基本满意。作为1997年行风工作重点之一的药品回扣专项治理,制定了《北京市卫生局药品采购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规范采购行为。
                                   
(白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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