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24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数
日期:2025-05-30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

注:1、本表统计范围包括村卫生室,2012-2014年包括15家驻京部队医院,2015-2017年包括15家驻京部队医院和4家武警医院,2018-2019年包含12家驻京部队医院,2020-2024年包含13家驻京部队医院。
2、由于医改与上级部门口径调整,2010年卫生院全部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卫生机构:指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或从民政、工商行政、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取得法人单位登记证书,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或从事医学科研和在职培训等工作的单位。
医疗机构:指从卫生行政部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急救中心(站)和临床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