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23年全市卫生人员数
日期:2024-07-02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大数据与政策研究中心


注:1、本表统计范围包括村卫生室,2012-2014年包括15家驻京部队医院医师和注册护士,2015-2017年包括15家驻京部队医院和4家武警医院医师和注册护士,2018-2019年包含12家驻京部队医院医师和注册护士。2020-2023年包含13家驻京部队医院医师和注册护士。

  2、人口数为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当年北京市常住人口数。                        

卫生人员(在岗职工数):指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在编及合同制人员、返聘和临聘本单位半年以上人员(如护士、医师等),不包括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和返聘、临聘本单位不足半年人员。多点执业医师一律计入第1执业单位在岗职工数,不再计入第2、3执业单位在岗职工数。              

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及影像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和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自2021年起,明确包括从事临床或监督工作并同时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如院长、书记等)。             

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一律按取得医师和护士执业证书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人数统计,自2021年起,明确包括从事临床或监督工作并同时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如院长、书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