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生舆情监测周报
(第十三期)
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日
本期导语:
本次监测共收集到20篇相关信息,时间从2010年4月3日到2010年4月9日,监测范围包括全国主流媒体及政府网站等。内容主要是监测时间段内发生在全国及北京地区的相关公共卫生事件。本次监测时间段内,卫生部就山西疫苗事件进行了通报,卫生部、药监局就加强疫苗监管、落实补偿等问题提出了要求。各地积极探索,陆续推出多项医改措施值得关注。
一、信息目录
1. 第一部分:全国范围
2. 卫生部通报山西疫苗事件:3患儿疾病与接种有关
3. 接种疫苗可能危害健康卫生部:各省应落实补偿
4. 卫生部解读接种疫苗事件多:正确认识小概率事件
5. 药监局:加强疫苗生产经营监管工作
6. 谁来给疫苗监控部门防疫?
7. 卫生部: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8. 多地拟建医管委产权制度改革仍“慎言”
9. 浙江医改路线图基本医疗扩面;拉平城乡差距;鼓励非公办机构进入
10. 镇江市规范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工作
11. 新疆推出七张医改“处方” 公立医院打头阵
12. 四川省出台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13. “无陪护病房”走近芜湖人身边
14. 河北公布首批基本药物采购价 比指导价低近三成
15. 中国内地甲流疫情处低发期 上周无新增死亡病例
16. 中国内地累计完成甲流疫苗接种9529万人
17. 江西赣州发生猪口蹄疫疫情 3479头猪被扑杀
第二部分:北京范围
17.医保定点医院再增54个
18.府定价药品目录本月执行
19.保门诊收据五一开始将增支付明细
20.医院纳入医保
二、详细分析
第一部分:全国范围
1. 标题:卫生部通报山西疫苗事件:3患儿疾病与接种有关
媒体: 中国广播网·2010年04月06日
链接:http://news.sina.com.cn/c/2010-04-06/101020015591.shtml
主要内容:
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6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山西“贴签疫苗”事件有关情况。3月17日,有关媒体刊登了“山西疫苗乱象调查”、“近百名儿童注射疫苗后致死致残”的报道。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此高度重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派出相关专家和工作人员,并由中华医学会选派临床专家,共同组成调查组赶赴山西。调查组从3月19日到4月1日对报道涉及的患儿、疫苗和有关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报道的患儿情况
疫苗接种造成病残和死亡的调查诊断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多学科的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此次调查中,儿科神经内科学、感染症学、临床免疫学、血液病学、流行病学、疫苗学等多学科权威专家们,集中调阅了15名患儿的病历和相关资料;赴太原、阳泉、吕梁、临汾、运城、长治、晋城等7市11个县区,对11名患儿逐一访视诊察,对4名已病故患儿的家属进行认真访谈;全面系统地核查了所有患儿疫苗接种史和患病后的临床资料,调查组集体对15名患儿的病情分别进行讨论分析,作出最终的结论。
第一,报道的15名患儿均有疫苗接种史,但均未接种过报道中所说的“贴签疫苗”。
第二,查清了报道的15名患儿情况。3例患儿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有关,其中1例接种麻疹-风疹二联疫苗后发生过敏性紫癜,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1例服用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后,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不能排除与接种疫苗的关系;1例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后发生接种部位红肿痛,属于一般反应。12例患儿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无关,其中4名病故患儿的诊断,1例为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例为疑似病毒性脑炎伴中枢性呼吸衰竭,1例为癫痫、癫痫持续状态、遗传代谢病,1例为疑似病毒性脑炎伴中枢性呼吸衰竭。
二、关于2006-2008年期间山西疫苗的安全情况
我国疫苗分为一类和二类疫苗管理,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有关媒体报道的“贴签疫苗”发生于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合作期间的2007年4月至2007年9月(合作从2006年1月至2007年9月),仅涉及第二类疫苗。为了科学、全面地分析疫苗有效性和安全性,调查期间,调查组收集和整理了2006年以来山西省疫苗的整体资料,特别详细地收集了疫苗使用数量、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资料,分别计算不同时段、不同疫苗异常反应,尤其是严重异常反应发生率,与国内外有关资料进行比较分析,从总体上评估2006-2008年期间山西省疫苗安全性。
第一,2006-2008年期间,山西省主要的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水平总体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二,2006-2008年期间,山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率没有出现异常升高,在时间、地域、疫苗种类分布上也未出现聚集现象。疫苗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未超过国内外监测报告水平。
第三,2008年11月,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山西省3个县级疾控中心和3个基层接种单位的3种“贴签疫苗”进行了抽样检测,对其中1个地点的乙型脑炎纯化疫苗(批号为20070104-4)和2个地点的A+C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批号为20070302)进行全项检测,对其中1个地点的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批号为2006090204)和2个地点的A+C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批号为20070302)因样品数量不足进行了主要项目检测,上述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有关药品标准规定。2007年11月,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全国疫苗进行例行检查,对山西省疾控中心的抽样中也抽取了所谓的“贴签疫苗”,共检测10个批次(批号分别为:20070507-01、20070614-03、200706C09.4、20070613-04、2007070203、200706C08.1、200706A07.2、20070720-03、200706C06.4、200707C11.1),结果均符合国家有关药品标准规定。
三、关于山西省疾控中心和北京华卫时代公司疫苗经营管理情况
尽管没有发现山西省“贴签疫苗”存在安全问题,但调查组认为,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合作经营期间在疫苗管理上存在一定问题,除3月23日山西省政府发布会所提及的问题外,还存在未经批准并违反技术规程在部分疫苗包装上加贴标签,下发的免疫方案涉及具体疫苗生产企业和疫苗批发企业等问题。北京华卫时代公司与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有关。对于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在疫苗经营管理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山西省正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深入调查,对违规违法行为,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依法处理。
四、进一步做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
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最安全的措施。经过50多年的不懈努力,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广泛使用疫苗的国家之一,国家免疫规划全面展开,传染病发生率显著下降,疫苗在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称赞。
国家免疫规划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作,为做好今年的有关重点工作,4月1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做好2010年全国预防接种重点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普及预防接种知识,加强免疫规划管理,规范接种服务,加大对疫苗生产和批发企业的监督力度,强化疫苗流通和冷链运转管理,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安全有效。同时,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工作。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开展全国性的督导检查活动,尤其是加强对麻疹、乙肝和狂犬病疫苗接种等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疫苗监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让广大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2. 标题:接种疫苗可能危害健康 卫生部:各省应落实补偿
媒体: 中国新闻网?2010年04月08日
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n/jk/news/2010/04-08/2215424.shtml
主要内容:
中国卫生部8日就有关预防接种知识热点问题答问。发表在卫生部网站上的答问内容称,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专家认为,面对疫苗接种剂次增加必然导致异常反应增加的情况,各省级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应的补偿办法,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让那些不幸的家庭得到应得的补偿。
据称,根据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其中,对接种第一类疫苗所致异常反应,其补偿费用由省级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因接种第二类疫苗所致异常反应,其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目前国内已有部分省份制定了明确的补偿办法或者规定。其基本原则是,根据受种者伤害情况和辖区内上一年平均每人消费性支出等因素,设定补偿限额。为做好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善后处理工作,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还出台了相关政策,如2008年卫生部、教育部等8个部门就制定了针对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例善后处理指导意见,要求帮助符合条件的患者及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基本生活救助、父母再生育、医疗救助以及残疾照顾等方面的政策。
专家认为,面对疫苗接种剂次增加必然导致异常反应增加的情况,各省级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应的补偿办法,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此外,积极探索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其他救济形式,如建立异常反应补偿基金等。基金来源由疫苗生产企业根据前一年的疫苗销售数量和疫苗异常反应发生概率,由政府有关部门征缴,征缴费用计入疫苗生产成本,社会或者个人也可自愿捐助。让那些不幸的家庭得到应得的补偿。
3. 标题:卫生部解读接种疫苗事件多:正确认识小概率事件
媒体: 中国新闻网?2010年04月08日
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n/jk/jk-zcdt/news/2010/04-08/2215423.shtml
主要内容:
在中国卫生部网站上,卫生部就有关预防接种知识热点问题答问,对于近年来频频发的疫苗引发的时间等,予以解读。卫生部认为,中国疫苗接种数量很大,小概率事件导致的绝对数肯定会随之增加,公众包括媒体对此应有正确的认识。
答问内容如下:
为何近年来发生了多起由于接种疫苗引发事件?
疫苗事件增多,直接原因是疫苗接种数量和接种剂次的增加。接种疫苗出事的概率尽管非常低,但因为目前我国疫苗接种数量很大,小概率事件导致的绝对数肯定会随之增加,公众包括媒体对此应有正确的认识。
以偶合症为例。偶合症不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但是最容易出现、也最容易造成民众误解。偶合症是指受种者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存在尚未发现的基础疾病,接种后巧合发病(复发或加重)。偶合症的发生与疫苗本身无关。疫苗接种率越高、品种越多,发生的偶合率越大。
既然接种疫苗是有风险的,那么为什么国家还要下那么大的力气推进计划免疫工作?
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风险远远小于不开展预防接种而造成的传染病传播的风险。实施免疫前,我国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非常高。自实施免疫规划以来,通过接种疫苗,减少麻疹、百日咳、白喉、脊髓灰质炎、结核、破伤风等疾病发病3亿多人,减少死亡400万人。
用一组数字来说明这一情况:
20世纪60年代初期,全国每年约报告20000—43000例脊髓灰质炎病例,实施计划免疫后,发病率逐年下降,自1994年10月以来未发现本土脊灰野病毒病例。
1950—1965年,我国年平均麻疹发病率为590.6/10万,其中1959年发生全国范围内的麻疹大流行,发病率高达1432.4/10万,并且每100例麻疹患者中有3人死亡,自1965年广泛使用疫苗以来,麻疹流行强度大为减弱,尤其是开展麻疹强化免疫效果显著,2009年报告发病率降至3.9/10万的历史最低水平。
1992年乙肝血清学调查显示我国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为9.75%,1992年我国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管理,2002年乙肝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2006年乙肝血清学调查我国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为7.18%,据推算1992年以来儿童感染乙肝病毒的人数减少了近8000万人,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减少了1900万人。
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每年我国报告白喉病例上万例,自1978年实施计划免疫后,白喉发病率大幅度下降,目前我国许多省份已连续多年无白喉病例报告,近年全国也无白喉病例报告。
在未使用疫苗前,百日咳是儿童常见疾病和死亡原因,我国20世纪50—70年代百日咳发病率均在100/10万以上,在1959和1963年出现的大流行中有近万名儿童死于百日咳,而目前,百日咳的发病率已降至1/10万以下。
儿童在预防接种前,家长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如何加强与接种人员的沟通?
家长的作用不容忽视。家长应带孩子到政府部门认定的合格预防接种门诊进行预防接种,在接种前应向接种人员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便工作人员判断是否可以接种。如发现接种后出现可疑情况,应立即咨询接种工作人员,必要时就医,以便得到及时正确处理。在接种疫苗之前,家长应特别注意孩子儿童有无急性疾病、过敏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神经系统疾患等情形,并在接种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接种。例如,在新生儿接种疫苗前,家长需配合接种人员,做好对新生儿健康状况的问诊和一般健康检查,提供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包括出生时是否足月顺产、出生体重多少,新生儿出生评分情况,有无先天性出生缺陷,是否现患某种疾病等等,以便接种人员正确掌握疫苗接种的禁忌证,并决定是否接种疫苗。
疾控和接种单位如何加强疫苗管理、规范预防接种服务?
强疫苗管理、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十分重要。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购进、储存、运输疫苗。接种人员要严格按规范实施接种服务,包括接种前告知、严格执行免疫程序或接种方案、接种后观察、接种后可疑反应及时处理和上报等。
哪些情况下儿童不适宜接种疫苗?
急性疾病: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正在发烧,特别是发热在37.6℃以上者,或同时伴有其它明显症状的儿童,应暂缓接种疫苗。孩子康复并经过一段时间调养后再接种疫苗。此外,如果孩子处于某种急性疾病的发病期或恢复期,或处于某种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均应推迟疫苗的接种,待孩子康复以后再接种疫苗。
过敏体质:个别儿童有过敏体质,容易被家长忽视,有过敏体质的儿童接种疫苗后偶可引起过敏反应,造成发生不良反应的后果。所谓过敏体质,是指儿童反复接触某种物质,容易发生机体过敏反应,出现相应症状,其中以过敏性皮疹最为常见。如果发现过去接种某种疫苗曾发生过敏反应,则应停止接种。
免疫功能不全:一般认为,儿童免疫功能不全,不仅预防接种后效果较健康人差,而且容易引起不良反应,特别是接种活疫苗时。比较严重的免疫功能不全包括免疫缺陷(例如无/低丙种球蛋白血症)、白血病、淋巴瘤、恶性肿瘤等等。如果儿童容易反复发生细菌或病毒感染,感染后常常伴有发热、皮疹及淋巴结肿大等症状,应怀疑存在免疫功能不全的可能性,接种疫苗时需特别小心。
神经系统疾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人接种某些疫苗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已明确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儿童,例如患有癫痫、脑病、癔症、脑炎后遗症、抽搐或惊厥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接种疫苗。
接种疫苗有可能对健康构成危害,那么国家对此有何救助措施?
根据2005年6月1日起施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其中,对接种第一类疫苗所致异常反应,其补偿费用由省级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因接种第二类疫苗所致异常反应,其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目前国内已有部分省份制定了明确的补偿办法或者规定。其基本原则是,根据受种者伤害情况和辖区内上一年平均每人消费性支出等因素,设定补偿限额。为做好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善后处理工作,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还出台了相关政策,如2008年卫生部、教育部等8个部门就制定了针对脊髓灰质炎疫苗相关病例善后处理指导意见,要求帮助符合条件的患者及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基本生活救助、父母再生育、医疗救助以及残疾照顾等方面的政策。
专家认为,面对疫苗接种剂次增加必然导致异常反应增加的情况,各省级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应的补偿办法,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此外,积极探索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其他救济形式,如建立异常反应补偿基金等。基金来源由疫苗生产企业根据前一年的疫苗销售数量和疫苗异常反应发生概率,由政府有关部门征缴,征缴费用计入疫苗生产成本,社会或者个人也可自愿捐助。让那些不幸的家庭得到应得的补偿。
预防接种过程中的偶合症发生概率有多大?
以儿童偶合发病为例。我国卫生服务需求调查结果显示,0—4岁儿童两周患病率为17.4%,因此儿童接种疫苗后,即使接种是安全的,在未来两周内,每100名接种疫苗的儿童中仍会有约17名儿童由于患其他疾病,尽管所患疾病与疫苗接种无关,但由于时间上与接种有密切关联,非常容易被误解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再以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偶合死亡为例。我国新生儿(0—28天)死亡率为10.7‰,全国每年出生儿童约为1600万;据此推算,全国每年约有17万名新生儿死亡,即每天约有466名新生儿死亡。按照我国乙肝疫苗免疫程序规定,乙肝疫苗在儿童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以全国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率75%计算,则每天约350名新生儿死亡者接种了乙肝疫苗,即全国每天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可能出现偶合死亡350起。
4. 标题: 药监局:加强疫苗生产经营监管工作
媒体: 中国新闻网?2010年04月08日
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n/jk/jk-zcdt/news/2010/04-08/2213791.shtml
主要内容: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消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印发《2010年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和《2010年药品经营监管工作计划》,要求加强疫苗生产监管,切实做好疫苗的经营监管工作。
《2010年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计划》要求,一是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二是统筹药品GMP认证检查工作;三是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监管;四是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涉及药品生产环节的各项工作要求;五是加强疫苗生产监管;六是强化特殊药品监管;七是认真做好药品生产环节电子监管码实施工作;八是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工作;九是继续抓好中药注射剂再评价工作。
《2010年药品经营监管工作计划》要求,一是强化对药品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二是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涉及药品经营环节的各项工作要求;三是强化基本药物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四是做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推动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五是认真做好药品经营环节电子监管码实施工作;六是加强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七是切实做好疫苗的经营监管工作;八是开展药品经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2010年药品生产和经营监管工作计划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协作机制和长效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和信息及时上报,做好生产、经营环节的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加大检查力度,提高监管效率,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5. 标题: 谁来给疫苗监控部门防疫?
媒体: 羊城晚报?2010年04月06日
链接:http://news.qq.com/a/20100406/001396.htm
主要内容:
4个月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了江苏延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福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的生产。4个月后,对这两家企业的最终调查结果尚未公布。而与此相关的情况还有,上述两家企业2008年7月—10月生产出的21多万份问题疫苗流向27个省区市并“使用完毕”,相关部门何时开始发现问题、何以直到2009年12月才公布存在的问题,公众一直都没看到相应解释。(4月5日《中国青年报》)
由于狂犬病是迄今为止人类唯一病死率高达100%的急性传染病,由于国内犬只饲养量逐年增多导致的供不应求现状,使得该疫苗的利润率在100%以上,这就给生产企业极大的利诱。据了解,为了加强对生物制剂安全性的监管,相关部门实施了严格的批签发制度。然而,中间过程均由地方药监部门和企业完成,一旦地方药监部门失察,留给企业的操作空间就会变大。江苏延申公司出现问题疫苗,其中的问题正是出现在检定环节,其检定样品和出厂药品质量可能不一致。江苏延申公司2008年在中国人用狂犬病疫苗批签发数据榜上排名第四、占据了国内11%市场,就是如此“有地位”的公司还如此缺少最基本的监管,可见监管背后问题之严重。
在这样的情况下,与疫苗生产企业有密切利益关系的监管部门对于问题疫苗背后的“深入调查”及相关问题公示很可能会大打折扣。在一次又一次“问题疫苗”事件之后,我们很少看到相关部门对监管问题的深入追查,更没有看到有多少监督部门负责人为此受到惩处,这显然才是“问题疫苗”不断出现的“根本问题”。
显然,对于疫苗监控部门,也需要有人打一针“防腐疫苗”了。否则,在不少疫苗尤其是人用狂犬病疫苗供求关系不可能得到有效缓解的当前,此类问题,注定不会是最后一起,数不清的消费者还将继续可能有生命之虞。
6. 标题: 卫生部: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媒体: 中国新闻网?2010年04月07日
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n/jk/jk-zcdt/news/2010/04-07/2211563.shtml
主要内容:
卫生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要求各地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
乡村一体化管理是指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范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
意见要求,每个乡镇至少要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应有一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装备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合理规划与配备,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应当达到《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条件。新进入村卫生室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对暂时达不到这一要求的村卫生室人员,按照《条例》有关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具体办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实行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服务,记录完整。加强服务质量管理,采取积极措施,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确保医疗安全。积极推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要注重公共卫生服务,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组织医务人员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健康管理。
各地应按照统一部署,逐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配备的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内增补的非目录药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中标企业统一配送。禁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合理用药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用药安全,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器械的购置、使用和管理。
意见指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加强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和监督,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要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开展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教育和培训,树立正确财务理念,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要制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人员积极性,促进乡、村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的转变。乡镇卫生院做好对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作为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村卫生室由政府或集体举办,乡村医生在暂不改变农民身份的前提下实行聘用制,并在村卫生室执业,乡村医生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意见强调,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切实保护好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切实推动医改各项任务在农村的落实和医改目标的顺利实现。
7. 标题:多地拟建医管委 产权制度改革仍“慎言”
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2010年04月07日
链接: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55,2010040771312050.html
主要内容:
6个国家试点将迈开公立医院改革第一步。
按国家医改协调小组要求,公立医院改革16个试点地区的具体操作方案于4月初上报,汇集到设在卫生部的公立医院改革办公室(下称“公立医院改革办”)。而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评估专家组也已组建。
在经过公立医院改革办的审订后,中国公立医院改革大幕将正式拉开。
从目前各方透露信息看,16试点将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临床路径管理、人事激励机制考核等诸多方面实质性改革。但在药事服务费如何收取、药品零差价后医院如何补偿?多元化办医等方面的改革前景依然模糊。
新一轮公立医院改革中,产权制度改革成为“慎言”话题。
16个试点方案4月上报
16试点方案将于4月初“齐聚”到卫生部。
同时,由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和北大医学院等机构学者,组建了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的指导与评估专家组。该专家组的职能是对16试点方案提出修改建议,并在试点开展后进行跟踪调研和评估。
公立医院改革涉及卫生区域规划、运行机制、管理机制、补偿机制等诸多环节。据医改权威知情人士透露,尽管各地区方案各有侧重,但在一些改革内容上也呈现了一致性思路。
首先,成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或医院管理中心,试图在法人治理结构等管理体制上破局。
如湖北鄂州改革思路显示,将成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市公立医院的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监督。并且组建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作为医院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以政府出资人代表身份,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物监督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考核和监督。该机构下设药品配送中心,并设立总会计师和核算中心,对公立医院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而江苏镇江、湖南株洲、安徽芜湖、广东深圳均有此方面政策安排。
“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表面上是改变了医院的组织和制度结构,但根本上是改变了政府与公立医院的关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表示,法人治理结构即公立医院的去行政化应该是公立医院体制改革的核心。
“法人治理结构不再是回避话题。”一位公立医院评估组专家对记者分析,尽管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中,只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但从目前试点地区酝酿的方案看,上述地区都选择去啃这一硬骨头。
其次,整合医疗资源、组建医疗集团,建立区域性医疗中心,成为部分地区试点地区的选择。
如辽宁鞍山将按“一个市级中心、四个区域性医疗分中心”来重新布局公立医院。具体涉及到,要将坐落在鞍山市立山区的第三医院搬迁至高新区,改为骨伤病医院,将坐落在铁西区的第二医院搬迁至千山区,作为千山区的区域性中心医院。河南洛阳将在洛河以东、西、中、新区等区域,布局五大治疗中心。
在2008年安徽马鞍山组建医疗集团的示范下,江苏镇江、湖南株洲等地也谋划相关医疗资源重组。
相比上述体制机制改革,偏技术性的改革举措将会被更多的试点地区采纳。据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大部分地区的试点方案中都出现了临床路径管理、住院医师培训、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等内容。
产权改制三“指示”?
一些改革在破局,一些改革仍不清晰。
“我们想收购或参股地方公立医院,但很艰难。”国内一家大型医药生产企业有关人士透露,在与中部地区的一个国家试点城市谈判该内容时,明显感到地方政府对此“犹豫不决”,“想试水又怕触雷区,即怕试水方案怕通不过公立医院改革办审核。”
卫生部曾在各种场合对16试点地区“提示”,公立医院产权改革需把握三原则,即社会捐助积极鼓励、债权融资谨慎处理、股份融资严格禁止。
也就是说,除了“慈善捐助”外,社会资本用股权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被看作是“谨慎地带”。
与之相对应的“多元化办医”具体措施在16点试点方案中也“着墨”不多。
“有试点地区提到多元化办医的,也多划定了范围如只能在新建区域,或者和带‘国字’的机构联合举办。”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多元化办医的主体多集中在国有药厂、国有企业、公立大学等,纯民间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或举办医疗机构的空间不大。
除此,基本药物零差价后对医院如何补偿?药事服务费如何收取?也困扰着试点地区。
在补偿方面,辽宁鞍山已有了初步设想,政府要在药品“零加价”后补贴医院差价的120%。补贴资金由市、县共同承担,第一年实行5∶5比例,第二年实行4∶6比例,第三年实行3∶7比例。三年后由县(市)区财政自行承担。
“这种做法我们学不来。”中部试点地区一位卫生系统人士表示,该市医改财政投给“供方”仅有1亿,主要用于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而上述鞍山做法每年财政投入是3亿。
2009年下半年,深圳表示酝酿按诊疗人次收取药事服务费,收费标准正在测算。但2010年4月7日,深圳市卫生局副局长罗乐宣表示,深圳不会设立药事服务费来进行补偿,而是以政府专项定额补助方式来进行,“按目前医院业务收入来说,至少每年财政要投四五个亿”。
研究者普遍认为,如果补偿仅是个财力问题,那么药事服务费如何测算,怎样收取,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效果问题——能否破解以药养医?是否变相加重患者负担?
8. 标题:浙江医改路线图 基本医疗扩面;拉平城乡差距;鼓励非公办机构进入
媒体:21世纪经济报道?2010年04月07日
链接: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00407/08077700630.shtml
主要内容:
浙江省政府将在4月初召开省医改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邀请浙江各市政府常务或分管负责人参加,部署2010年浙江医改工作。
“浙江医改要解决三大矛盾,第一是政府投入与居民个人负担的矛盾。第二是,城乡二元体制不均衡,医疗资源集中在县级以上大医院,第三是医院服务效率与安全优质的矛盾”,一位浙江医疗系统权威专家说。
本报记者获悉,浙江省2010年医改建议草案,该建议方案经过省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将以省政府名义下发。
基石: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解决第一大矛盾,政府医疗支出一定要逐渐提高,同时要推进医疗救助支出”,该专家说。
浙江2009年职工医保基金超过160亿元,相当于有正式工作的人人均筹资标准1300多元,新农合农民人均筹资规模达到179元。
2010年,浙江将继续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参保率分别要达到90%、85%和90%以上。城镇职工、居民参保人数达到1760万人以上,比2009年增加100万人以上。
浙江省各级财政对城镇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将分别提高到120元、129元,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计划人均标准达到185元以上。城镇职工、居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是世界难题。浙江省医改办提出,将通过编制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收支预算,合理控制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新农合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基金的25%。
同时方案提出,对弱势人群要采用医疗救助的方法。
2007年、2008年,浙江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居民,大概69万人左右,这批需要各级政府提供医疗救助。此外,公益性组织和基金,将给予特别困难的五保户残疾人医疗帮助。
同时,浙江逐步扩大门诊报销范围和比率,城镇职工的报销比率将稳定在75%-80%之间,城镇居民的报销比率由44%提高到50%,新农合的报销比率相比2009年提升5%。
健全全科医生和基层医院
浙江省医改的第二大矛盾是城乡矛盾。目前,优质医生、大型设备、关键技术都集中在城市及县以上大医院。
2009年,浙江省部署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工作,确定在23个县(市、区)实施试点。结合“绩效工资”的改革,明确财政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中心的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的补助政策。政府财政主要是往农村倾斜,农村又重点是山区、半山区和海岛地区。
浙江还鼓励乡村一级传统医学、老中医和赤脚医生能够在符合国家政策前提下注册,办诊所。“政府只管你的服务能不能达到要求,只要能达到就付钱”,这位专家说。
浙江一些乡镇医院甚至超过城市医院。例如,慈溪两个乡镇医院,有一百多个床位,学科很齐全,门诊量很高,经营收入也很高。
此外,中心医院对基层医院的帮扶也是重点。浙江省全省77所三级医院均和县级医院建立了对口协作关系,出台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的政策。“一个大医院必须要结对三个县医院,城市以上大医院的医生要评职称,必须到乡镇卫生院和村一级卫生院工作两年才能评副高职称,高级职称,这是强制性的。”
“双向转诊”
“医院优质服务与效率是存在矛盾的”,上述医改专家说。
为此,浙江提出“双向转诊”。一方面,社区医院发现疑难杂症及时转诊,另一方面,大医院病人治疗效果巩固后,由大医院医生建议转到社区医院治疗。
浙江省与其他省份有所区别的是,浙江居民对传统中医和非公办医疗机构认知度较高。这对于浙江医改来说是一个利好。
浙江也鼓励民营医院的发展。“浙江将鼓励对非公办医疗机构准入,管理一视同仁,只要具备一定的病床、门诊大楼、主要的关键设备、一定的医生和服务就可以批准开业,但服务水平必须符合要求”,这位专家说。
对于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体检等)的非公办医疗机构,“浙江省财政按照人均20块的标准,政府购买服务,不管所有制性质”。浙江省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全省30%左右的医疗服务,包括住院门诊、地方病、专科、骨科等,“但一个限制是,非公办医院报销还有些问题”,上述专家承认。
此外,浙江省政府已确定嘉兴市作为全省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医。浙江公立医院改革将以“完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财务管理制度和人事分配制度”为重点。
9. 标题:镇江市规范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工作
媒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0年04月06日
链接: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fybjysqwss/s8405/201004/46493.htm
主要内容: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江苏省镇江市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实行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工作应遵循的指导原则及双向转诊标准、转诊步骤,规定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二、三级医院上转的10项指征和二、三级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转的9项指征,确定成立由二、三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双向转诊协作组织,要求将双向转诊工作纳入对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属医院的考核指标。《实施意见》指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与二、三级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时将不属于收治范围的患者转诊;二、三级医院要成立社区卫生专职机构,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设立联系电话,建立绿色通道,构建便捷的双向转诊平台,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来的患者提供“一免三优先”服务,并主动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所辖区域范围内病人在院期间的诊治信息,提供后续治疗方案,参与日间病房定期查房,及时更新患者健康档案信息。
10. 标题:新疆推出七张医改“处方” 公立医院打头阵
媒体:天山网 ?2010年04月06日
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n/jk/jk-ylgg/news/2010/04-06/2209537.shtml
主要内容:
近日,自治区医政暨医疗服务监管工作会议上针对新疆医改的细化政策浮出水面,会议指出:今年,公立医院打头阵,晒出单病种治疗方案、为处方“瘦身”、无间断诊疗服务等具体措施,以方便群众看病,降低就医费用。
晒出单病种治疗方案
目前,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自治区肿瘤医院3家确定为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院,乌市友谊医院等11家医院确定为自治区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医院,统一治疗方案、就诊流程、检查项目,将就医过程透明化,让治疗方案晾晒在市民眼前,帮助市民理清就医费用的产生,明晰合理与不合理医疗行为的分界线,加大医患沟通力度。
到医院先诊疗后结算
针对市民反映的医生看钱下处方, “不知道该存多少,老得去往里续费”、“医疗卡没钱了,治疗跟着就停了”等情况。此次会议提出了首府公立医院将实施“先诊疗后结算”。
据了解,目前医院正在抓紧调试电脑系统、制定单病种预付费参考目录,要求各科室提取数据,将就诊量排在前10位的常见病列入单病种费用建议方案,该方案将于年底前向患者公示。试运行开始后,患者挂号时可得到现场工作人员指导,针对自己的病情需要向就诊卡里存钱。
大处方要“瘦身”
为遏制“大处方”,避免医生增开治病效果欠缺又增大病人负担的维调理辅助类用药,帮助市民省去不必要看病钱。卫生部日前发布的《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对处方进行了严格“瘦身”,一张处方上不得超出5种药。
在该文件中指出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书写不规范、内容有缺项,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龄、月龄,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5种药品等都属于不规范处方。
合理调配出诊医生
针对季节性疾病,患者人数增多,就医压力增大等问题,医改内容中提出要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合理安排患者就诊过程,增加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要修订完善门诊管理制度,保障医务人员按照既定安排出诊;加强门诊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帮助患者预约诊疗和准确挂号,提高患者有效就诊率。
无间断诊疗服务
“医院排长队”,“专家号一号难求”已成为市民看病的老大难问题。公立三级医院将继续推动实行预约诊疗,稳步向二级医院扩展。探索门诊和出院病人复诊实行中长期预约,有条件的地方试行门诊24小时挂号和预约服务。制定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鼓励医务人员积极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
推行无家属护理
“一人住院,全家陪护”,不仅影响正常诊疗,也在无形中增加了就医费用。目前,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兵团医院、石河子大学一附院四家“无家属护理”,试点医院 60%的科室将参与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随后将逐步在全疆推广。
由医院提供基础护理不仅仅是让病人清洁、舒适,而且还可以减轻患者的心理负担、经济负担,更重要的是减少并发症发生,促进病人康复。
实行“首诉负责制”
实行医疗工作“首诉负责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完善“大调解”,与司法、医疗责任保险等部门紧密配合,在县(市、区)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专职人民调解员。
11. 标题:四川省出台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
媒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0年04月06日
链接: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fybjysqwss/s8405/201004/46490.htm
主要内容:
为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社区全面落实,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四川省卫生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从2010年起在全省实施。
《办法》的主要特点:一是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办法》对考核的原则、对象、方法、结果应用及保障措施等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设计了绩效考核操作表,并例举了考核结果与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挂钩办法。这便于各级卫生、财政部门在组织绩效考核工作中准确把握《办法》的各项要求,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二是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办法》提出,从机构落实和行政推动两大方面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考核标准的分值设定为2100分,其中公共卫生服务指标1000分,行政管理职能指标1000分,加分指标100分。这有利于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办法》还提出,采取区(市、县)自查、市(州)复核、省抽查的方式逐级考核,区(市、县)考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省对市(州)、市(州)对区(市、县)考核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卫生服务两大指标。这样进行考核既照顾到工作量问题,又突出了不同层级部门的工作重点。《办法》确定,区(市、县)补助资金分配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数和机构考核得分情况,并根据公式计算补助资金额度,从而保证财政资金的精确分配。三是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办法》规定,绩效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省、市(州)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奖励资金,对绩效考核结果前三名的市(州)或区(市、县)进行通报表扬并奖励;区(市、县)可统筹安排中央、省、市(州)和区(市、县)本级预算安排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勤(优)罚懒(劣)。这样既从总体上保证了人均15元标准的补助经费足额到位,又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做到了科学合理分配,有利于发挥考核结果在补助资金安排中的激励、引导作用。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全省逐步建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调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从整体上提高全省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确保《办法》落到实处,省卫生厅近期将组织卫生行政部门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12. 标题:“无陪护病房”走近芜湖人身边
媒体:芜湖日报 ?2010年04月07日
链接:http://www.ah.xinhuanet.com/news/2010-04/07/content_19449033.htm
糖尿病病人洗脚最好用多高温度的水?长期卧床的病人要怎样护理才能避免并发症?有外伤的病人该怎样进行功能康复?……这些问题看上去很简单,却又让很多患者家属头痛不已。
如果有受过专业训练的护士来料理病人的生活起居就好了。近日,市卫生局发布,今年芜湖将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包括病人基础生活护理在内“全套”护理将在芜湖“无陪护病房”中成为现实。
试点医院:洗脸洗脚剪指甲,都是护士干的活
记者了解到,目前已有试点医院将耳鼻喉科和心内科设为“无陪护病房”的试点科室。试点科室的护士将取代护工和家属,成为病人基础护理的主要负责者。预计5月起,试点科室的住院病人就能享受到“无陪化护理”。
记者了解到,在试点科室,护士不仅要承担病人的吊水、测体温、定时吃药、护理文书书写等常规工作,还要为危重的病人实施基础护理,包括洗脸、洗脚、剪指甲、梳头、沐浴、喂饭、协助功能锻炼、健康教育等多项内容。也就是说,即使病人家属没有时间照料病人,病人也能享受“无微不至”的全程化、无缝隙专业护理。
医护专家:“无陪化护理”更专业更规范
“无陪化护理”究竟有哪些好处呢?芜湖一家三甲医院的护理部主任告诉记者:对病人进行护理需要大量的专业护理知识。而这些正是病人家属和护工不具备的。由护士进行护理,不仅能够结合病人的实际病情进行专业化、规范化、人性化的医疗护理,而且能够仔细观察并向医生汇报病情,对病人进行康复和健康指导,医护结合,保障医疗安全,促进病人康复。
此外,一人生病,往往会影响全家成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对一些独生子女家庭来说,护理病人已经成为家庭沉重的负担。而“无陪化护理”能够扭转由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局面,大大减轻患者和家属的负担。
卫生部门:护理价格并未上调
在一些试点医院,记者了解到,尽管护理内容增加,不过医院并未上调护理价格。物价部门核准的价目单显示:一级护理的价格为8元/日、二级护理的价格为4元/日;三级护理的价格为2元/日。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创建“无陪护病房”是芜湖今年公立医院改革中服务改革中的一项具体内容,临床护理的项目包括为患者实施的病情观察、治疗和护理措施、生活护理、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内容。虽然内容有所拓展,但是按照规定,医院并不能擅自上调护理价格。因此,全市医疗机构实施的护理价格依然是经过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并未上调。
据悉,根据芜湖“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实施要求,到今年年底芜湖将创建“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2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6个和“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12名。
13. 标题:河北公布首批基本药物采购价 比指导价低近三成
媒体:河北日报?2010年04月07日
链接:http://www.cec.gov.cn/info/NewsDetail.jsp?news_id=63808
主要内容:
河北省首批122个品种4226个规格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价格及零售价格近日向社会公布,采购价平均比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低28.67%。今后,消费者在全省首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购药时,可享受到零差价率基本药物。据悉,第二批174种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价格审核也在进行中,不久将向社会公布。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首批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价格之所以能降低近30%,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集体采购减少了流通环节。这次公布的采购价(含基层配送费用)和零售价,均为最高价格,全省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突破,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对没有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这些药品价格的加价率不得超过15%(具体品种和价格请登录省医药价格信息网查询)。
据了解,目前,全省首批确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670个,占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30%,这些机构包括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秦皇岛5个市的12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全省41个县(市)的550个乡镇卫生院。
14. 标题:中国内地甲流疫情处低发期 上周无新增死亡病例
媒体:中国新闻网?2010年04月08日
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n/jk/jk-jkyf/news/2010/04-08/2214324.shtml
主要内容:
据卫生部通报,上周(2010年3月29日-4月4日),境内31个省份报告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60例,住院治疗9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流感哨点监测结果显示,上周境内流感病例占流感样病例的比例为19.9%,与前一周(20.2%)相比有所下降;甲型H1N1流感病例占流感病例的比例为3.8%,比前一周(2.5%)略有上升;上周乙型流感占流感病例的比例为92.7%,与前一周(93.2%)基本持平。
专家认为,目前中国内地甲型H1N1流感疫情仍处于低发期,近期不会出现大范围的暴发流行,但仍可能在局部地区和人口集中场所(如学校等)出现小范围聚集性疫情,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个案仍可能出现。天气回暖,人们外出活动增多,专家建议,符合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条件的人群,特别是孕妇、婴幼儿和外出务工人员,要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安排,积极接种疫苗;社会公众要注意生产、生活环境空气流通;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有发热等流感样症状者,应尽量减少外出或在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外出。慢性病患者、肥胖者、孕妇、婴幼儿和老人等较易发展成为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的高危人群,一旦出现呼吸道症状,建议立即就医。急性起病的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尤其是出现高烧持续不退或病情反复者,应立即就医。
15. 标题:中国内地累计完成甲流疫苗接种9529万人
媒体:中国新闻网?2010年04月06日
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n/jk/jk-jkyf/news/2010/04-06/2210113.shtml
主要内容:
据卫生部通报,截至4月5日24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累计完成批签发795批次15154.6万人份。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签收疫苗 11434万人份,累计完成接种9529万人。
16. 标题:江西赣州发生猪口蹄疫疫情 3479头猪被扑杀
媒体:中国新闻网?2010年04月09日
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n/jk/news/2010/04-09/2215600.shtml
主要内容:
8日,国家农业部新闻办公室发布消息,通报江西赣州一猪场发生猪O型口蹄疫疫情。经过农业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努力,已扑杀3479头病猪及同群猪,疫情目前已得到有效控制。
2010年3月28日,江西省赣州市赣州开发区潭东镇芦箕村金叶农庄饲养的猪只出现疑似口蹄疫症状,223头发病,未发生死亡病例。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在4月7日确诊为O型口蹄疫。
农业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在疫情发生后,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封锁、消毒、扑杀病猪及同群猪3479头,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悉,口蹄疫病毒属于微核糖核酸病毒科口蹄疫病毒属,是目前所知病毒中最细微的一级。口蹄疫病毒在全世界有七个主型,以及65个以上亚型。O型口蹄疫为全世界流行最广的一个血清型,中国流行的口蹄疫主要为O、A、C三型及ZB型(云南保山型)。
此前的2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黄金围地区部分养殖户饲养的生猪发生了疑似口蹄疫,累计发病1474头。2月28日,被诊断为“O型口蹄疫”。此次疫情共扑杀生猪8382头,疫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第二部分:北京范围
17. 标题: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再增54个
媒体:北京日报?2010年04月06日
链接:http://www.chinanews.com.cn/jk/jk-hyxw/news/2010/04-06/2208326.shtml
本月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增加54个新“成员”。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第16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此次公布的这54家医疗机构中,绝大多数是非营利性社区医院,既有东、西城区的,也有石景山、顺义、大兴、通州、密云、昌平等区。其中,朝阳和海淀区是“大户”,分别获批22家和10家,将可大大方便附近居民社区就医。此外,还有2家营利性医院,分别是位于东城区的中研医院管理中心东城中医院和位于大兴区的育龙和谐医院。
本月起,参保人员在这54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8. 标题:新版政府定价药品目录本月执行
媒体:新京报?2010年04月03日
链接: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0-04/03/content_83883.htm?div=-1
主要内容:
自4月1日起,新版《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目录》开始执行。北京市发改委昨日转发国家发改委有关通知,新版目录把此前“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增补的处方药剂型、国家基本药物都纳入其中。
据统计,执行国家发改委政府定价的药品共计1896种,其中西药1130种,中成药766种。另外各地发改委还拥有556种中西药的定价权。未列入国家和地方发改委定价目录的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制定价格。
北京市发改委表示,北京医保目录新调剂进入医疗保险报销范畴的品种,将自动纳入北京定价药品目录中。对于擅自定价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19. 标题:北京医保门诊收据五一开始将增支付明细
媒体:《京华时报》?2010年04月09日
链接:http://medicine.people.com.cn/GB/11325429.html
主要内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知称,从今年五一开始,本市医保参保者拿到门诊收费专用收据后,能首次看到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个人账户余额、退休补充险支付金额等详细内容。这意味着参保人员能准确掌握个人费用支出和医疗保险报销情况。
20. 标题:东城中医院纳入医保
媒体:北京晚报?2010年04月08日
链接:http://203.187.173.204/bjwb/html/2010-04/08/content_253427.htm
主要内容:
东城中医院跻身最新一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4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该院就医即可享受医保报销,且不受定点限制。该院每周二、四、六、日均特邀名老中医王肃季教授、肝胆脾胃专家危北海教授、风湿免疫资深专家冯教授为患者会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