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生舆情监测周报(第二七三期)
日期:2017-04-19         来源:北京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本期导语:

本次监测共收集到8篇相关信息,时间从2017年4月1日到2017年4月7日,监测范围包括全国主流媒体及政府网站等。内容主要有:建立多维度培训组织模式以实现医院职工医改政策全覆盖;生育保险可支付医事服务费;北京朝阳医院全面施行“处方前置审核”,只有药师审核通过后,才可以拿药;北京推10项举措配合医改以提升患者就诊体验;医改后药价预计平均降两成;市民可网查医院药品进货价;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热点问答等。

一、信息目录

1. 建立多维度培训组织模式 实现医院职工医改政策全覆盖 

2. 生育保险可支付医事服务费

3. 医生开处方就可拿药?这里不可以

4. 重磅 | 配合医改,北京推10项举措,提升患者就诊体验!

5. 医改进行时 | 助力医改 志愿先行

6. 医改后药价预计平均降两成

7. 市民可网查医院药品进货价 

8. 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热点问答

二、详细内容:

1.  标题:建立多维度培训组织模式 实现医院职工医改政策全覆盖

媒体: 搜狐网

链接:http://health.sohu.com/20170401/n485975872.shtml

主要内容: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保障改革各项工作在医院稳妥有序实施,首都医科大学复兴医院建立多维度培训组织模式,全面做好医改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医改政策全覆盖。

紧抓“关键少数” 发挥引领作用 3月27日下午,我院召开医药分开综合改革部署培训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党支部书记等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重点学习和解读了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实施背景、政策内涵、改革特点及改革目标等,做到全院上下统一领导、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推进、实施工作。

以点带面 统筹兼顾 全面推进医务处、护理部、财务处、物价办、医保办、药剂科、宣传中心等部门多次组织科主任、护士长、主治医师、主班护士、物价联络员、医保联络员、宣传员进行专题培训,强化关键岗位、骨干人员的专业培训,以点带面,全面铺开。

组织保障有力 增强学习实效性医院成立宣传维稳工作组和督导检查工作组,宣传中心充分利用医院网站、微信、微博、宣传栏、LED电子屏、简讯、《复兴之窗》、病房电视网络等宣传平台做好医改政策宣传工作,同时督导检查工作组采取督导检查的方式对全院培训学习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巩固医改政策学习的时效性。

全体职工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扎扎实实落实好医改各项工作。

2.  标题:生育保险可支付医事服务费

媒体: 北京青年报

链接: http://epaper.ynet.com/html/2017-04/02/content_244139.htm?div=-1

主要内容:

4月1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医事服务费生育保险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4月8日起,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其中门急诊医事服务费按照医疗机构的不同级别额报销,而住院医事服务费则按照结算方式的不同区别对待。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按照医改方案,4月8日起,本市3600余家医疗机构将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为保障生育保险职工享受相关待遇,市人力社保局明确,医事服务费也将同步纳入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通知》指出,对于门急诊,生育保险按限额支付方式结算所花医疗费用,其中门急诊医事服务费不纳入限额标准之内,由生育保险基金定额支付,具体支付标准为,门诊医事服务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支付4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支付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28元、副主任医师及以上门诊医事服务费30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定额普通门诊医事服务费19元、副主任医师及以上门诊医事服务费20元。急诊医事服务费,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分别定额支付60元、48元、39元。

对于住院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分不同情形按三种不同的支付方式结算,包括限额支付、定额支付及按项目支付。

对住院医事服务费,也根据支付方式的不同进行报销。具体包括,按限额支付方式结算的,其住院医事服务费不纳入限额标准之内,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按定额支付方式结算的,其住院医事服务费纳入定额标准之内,按现有定额标准支付。按项目支付方式结算的,其住院医事服务费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3.  标题:医生开处方就可拿药?这里不可以

媒体: 健康报

链接:http://szb.jkb.com.cn/jkbpaper/html/2017-04/03/content_179657.htm

主要内容:

只要医生签字就可以拿到药?现在在北京朝阳医院可没那么“简单”了。2017年年初,北京朝阳医院全面施行“处方前置审核”,只有药师审核通过后,处方才能到达患者手中,才会进入交费、取药环节,没有通过审核的处方,无法交费,更不可能被患者取走。

在药品发放中,药师把关是全球通则。我国《处方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也规定,医生要根据疾病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经验给予患者适宜处方,当药师发现处方存在潜在风险时,药师有义务干预和纠正,如果医生不听从药师建议,根据法律规定,药师有权拒绝发药。

建立有特色的安全用药智库

完善的安全用药智库、医生良好的处方习惯、药师快速准确的审方能力,是北京朝阳医院处方前置审核成功上线的基础。其中,最具原创特色的就是安全用药智库。

早在2013年,北京朝阳医院便开始把处方点评中存在的大量问题进行积累,放入安全用药智库,随着数据的日益庞大,智库变得越来越“聪明”。在处方审核过程中既不能出现假阴性也不能出现假阳性。如果出现假阳性,总是错误地提醒医生处方错误,就会失去医生的信任;如果出现假阴性,就是放过那些可能的用药风险。因此,100%的准确至关重要。

据北京朝阳医院药事部主任刘丽宏介绍,我国有一万多种药物在市场上流动,每种药的处方和用量都不尽相同,每家医院的用药习惯也不一样。医院一定要结合自身情况,提前筹划有医院特色的智库。同时,处方智能审核系统应基于大数据来甄别诊疗规范,而这些大数据是否全面,数据量是否充足,数据设定的诊疗规范是否合理,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医生药师“隔空”讨论处方

现在,北京朝阳医院医生在门诊开具的处方,会先通过软件审核。软件审核处方的速度很快,每1/300秒可以完成一个处方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处方便可打印,医生签字生效;如果审核不通过,处方将转至门诊的审方药师,由审方药师对处方进行人工审核。对于人工审核仍然没有通过的处方,会通过软件告知医生,请医生进行修改。

例如,一位患者同时在医院骨科、综合科就诊,医生为缓解患者骨关节炎带来的疼痛,分别为患者开具了双氯芬酸钠缓释片以及洛索洛芬钠片,两者均是非甾体抗炎药,同时开具属于跨科室重复用药,这时软件会自动弹出警示框,提示后开药的医生出现了此用药问题,避免重复用药,降低患者用药风险和药品花费。

处方前置审核,对门急诊同一天多次处方的患者,可以实现跨多张处方的合理性综合判断,极大地降低了“多时段、多科室、多处方、多品种”给药的用药风险。

为保证审方效率,北京朝阳医院调整了审方药师比例,保证每天有3位药师进行审方工作,每位药师每天要对600~1000张处方进行再次审核。

药学服务从事后走向实时

虽然现在多数医院都会安排药师在患者取药前进行处方审核,但不少综合医院每天会开具近万张处方,审核药师工作量大、处理时间短、对患者情况了解有限,很难拦截所有的用药风险。而且如果发现处方有问题,需要患者先退费,再由医生重新开具处方,增加了患者就诊折返次数。

国内医院普遍应用的处方点评体系,与不少发达国家推行的处方前置审核还存在差距。处方点评滞后的弊端,仍然会对患者的用药安全构成威胁。北京朝阳医院开展处方前置审核后,医生在开具处方同时可以立即拦截用药风险,提前把好药物安全关,大大提高了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4.  标题:重磅 | 配合医改,北京推10项举措,提升患者就诊体验!

媒体: 搜狐网

链接: http://health.sohu.com/20170404/n486429714.shtml?qq-pf-to=pcqq.c2c

主要内容:

4月8日零时起,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将正式实施。

这项改革只是北京市在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的第一步,为配合此次改革,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近日又发布《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的通知》:

通知从改进医疗服务、改善后勤服务、提高医疗质量三个维度提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十项措施,让患者就诊更加方便及时、放心舒心、合理规范。

那么,咱们老百姓的就医体验将从哪些方面得到提升?快跟着健康北京一起来看看吧!

一、门诊预约时间精确到1小时内

今年,北京市各级医疗机构将全面开展实名预约,提供门诊、检查、取药等预约服务,多样化预约挂号途径,压缩患者取号、就诊、检查的间隔时间,缩短院内等候和大型设备检查预约等候时间。

6月底

6月底,三级医院要将门诊预约时间精确到1小时之内,探索开展检查检验集中预约

2017年底前

二级医院要将门诊预约时间精确到1小时之内。

目前,北京朝阳医院就实现了通过京医通预约、微信预约、网络预约、电话预约、诊间、诊后预约、出院预约、社区预约、银医卡预约、医生预约(科际转诊),这9种方式预约就诊,医院预约挂号量占总挂号量的80%以上。并且,在患者预约时,即可告知患者预计就诊时间,精确到了15分钟。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药剂科配备了自助分号机,患者只要扫一下处方上的二维码就可以直接分到不同的窗口等候,通过门诊智能快速发药系统,窗口的药师准备好后,屏幕上的叫号系统则会显示患者的姓名,门诊平均取药等候时间低于2分钟。

二、三级公立医院4G全覆盖

年内,三级公立医院无线网络4G信号同时均等全覆盖。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根据各自情况可向院内就诊患者提供检查结果推送、健康知识普及、费用查询、电子支付、院内电子地图导航、短信提醒、自助打印、健康监测、在线咨询相关服务等。

北京市医管局要求,22 家市属医院通过京医通预约挂号平台全部实现自助机和手机预约挂号缴费、自助缴费、移动缴费和检查检验结果自助打印,并逐步增加检查检验结果信息推送、体检预约、专业健康科普等手机服务功能。

三、中药配送、哺乳室、充电装置等全方位便民

通知要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完善无障碍设施,尽力实施各种便民服务和帮老助残措施。

3月底前,在门诊大厅提供轮椅服务、引导服务,在咨询台、护士站为患者提供纸、笔、针线盒等便民设施,根据需要设立哺乳室,在候诊区为患者提供紧急充电装置、布置健康宣传展板、摆放健康科普资料、播放健康宣传视频等。

目前,中医医院、友谊医院、同仁医院、积水潭医院、天坛医院、安贞医院、世纪坛医院、宣武医院、佑安医院、朝阳医院已经开展了中草药、代煎汤药全市范围内配送到家服务。

四、五类人群将拥有家庭医生

2017年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基本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

同时,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将享受到更适合自己的医疗服务。

另外,居家高龄、重病、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将享受到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连续性的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

五、从门诊、住院、后勤改善就诊和住院条件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介绍,三级医疗机构将开展门诊服务中心、住院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一站式服务。

门诊服务中心模式:集中接待患者咨询、投诉事项。

住院服务中心模式:做好出入院手续办理及结算时间预约安排,为行动不便的住院患者提供陪检服务等,严格探视和陪护制度。

后勤服务中心模式 : 实现后勤管理一体化,改善患者膳食质量,增加膳食品种,提高烹饪水平,提供临床营养服务。

3月底前,集中做好就诊区域环境卫生整治,集中清除地面、墙面和散发的各类小广告,严格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要求。医院卫生间配备搁物台、挂钩、扶手等,免费提供厕纸和洗手液,改进卫生间保洁服务,有效去除卫生间异味。

六、疑难病患者看上“大专家”更容易

通知要求强化医疗机构内部层级诊疗模式,完善院内诊间转诊标准及诊间转诊机制,让疑难病患者更加方便地通过转诊看上大专家,提高专家资源的利用效率。

健康北京了解到,今年安贞医院、积水潭医院、口腔医院、宣武医院、回龙观医院、同仁医院、胸科医院、友谊医院、朝阳医院、佑安医院等10 家医院将推出第三批次34 个知名专家团队,2017 年底北京22家市属医院知名专家团队共计将达到70 个。

七、基层医疗机构可提供儿童常见病基本医疗

针对很多人反映的儿科看病难状况,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医联体牵头医院要采取具体措施支持医联体内的二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医联体内部的儿科服务体系。

2017年底,对16个区符合条件的100个社区医生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增加儿科执业范围,使基层医疗机构可提供儿童内科常见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八、手术在医院、康复在社区

为缩短住院患者等候时间,提高床位周转率。在具备微创外科和麻醉支持的医院,逐步推行“日间手术”。逐步形成“手术在医院,康复在社区”的分级诊疗模式。

多知道点:

日间手术最早源自欧美发达国家,是指选择一定适应症的患者,在一至二个工作日内安排患者的住院、手术、手术后短暂观察、恢复和办理出院,患者不在医院过夜的手术模式。

也就是说,患者从门诊检查、排期,到手术、术后观察、康复出院,只需要24~28小时。

这为缩短患者住院等待时间、降低患者医疗费用、减少交叉感染、提高医院床位周转率提供了可能性。

6月底,北京安贞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地坛医院、北京儿童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口腔医院、北京老年医院、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北京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北京肿瘤医院、北京佑安医院等16家医院,将在眼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普外科、泌尿外科、骨科、妇科、口腔科等适宜科室,选择部分手术风险性较低、技术已成熟的择期手术逐步推行日间手术。

九、设置药物咨询中心,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医院加强合理用药管理。目前,22家市属医院都建立了用药咨询中心,为患者提供合理用药知识等用药咨询和指导服务。

同时,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药品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定期公示处方审核和点评结果,对用药不合理的科室和医生实施诫勉谈话,处方审核和点评结果纳入绩效管理。

朝阳医院在国内首家开设精准用药门诊,至今已经一年多了,共接诊来自全国各地患者600余位,涉及疾病包括高血压、高脂血症、糖尿病、冠心病、冠脉支架及搭桥术后等20余种疾病,通过治疗方案不断优化与全程的追踪随访,干预成功率达93%以上。

十、治疗项目标准化、程序化

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提高医师诊疗行为的透明度,加强临床路径管理。

多知道点:

“临床路径管理”是指针对一个病种,制定出医院内医务人员必须遵循的诊疗模式,使病人从入院到出院依照该模式接受检查、手术、治疗、护理等医疗服务。

使患者所接受的治疗项目精细化、标准化、程序化,减少治疗过程的随意化,实现“同病同治”,缩短住院周期,节省患者医疗费用。

6月底,所有三级医院和90%的二级医院实行临床路径管理;2017年底前,三级医院50%的出院患者和二级医院70%的出院患者按照临床路径管理。

为落实这十项重点举措,北京市医管局对北京市市属医院提出了18项具体举措,也就是说,这18项服务,在年内都将逐步在北京市22家市属医院实现。

5.  标题:医改进行时 | 助力医改 志愿先行

媒体:搜狐网

链接:http://health.sohu.com/20170401/n486059728.shtml?qq-pf-to=pcqq.c2c

主要内容:

为让我院社会志愿者深入了解及领会医改政策及精神,知晓医院在医改方面推出的新举措,快速适应医改带来的新变化,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导医服务,保证医改工作顺利推进,3月29日,由门诊部牵头,团委组织社会志愿者、离退休志愿者、青年全团员志愿者召开医改工作培训会。会议主要讲解了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政策精神、针对医改政策、挂号及预约注意事项、涉及医改内容面对患者的解释技巧,以及医改涉及的具体收退费流程、票据使用要求、应急预案等。志愿者办公室工作人员高梦然对大家关心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答疑,强调认真学习口袋书,掌握好准确的医改政策;遇到患者不理解应进行耐心解释,做矛盾的调解者,绝不激化矛盾;如果被问到不清楚的问题,保持良好态度带患者到服务中心或咨询台等相关部门咨询。

会后,志愿者们反响热烈,纷纷表示一定打起百分之百的热情为患者做好服务,保证助力医改顺利过渡,为北京中医医院“仁爱家园”志愿者服务团队争光!

6.  标题:医改后药价预计平均降两成

媒体: 北京日报

链接:  http://bjrb.bjd.com.cn/html/2017-04/06/content_123401.htm

主要内容:

4月8日起,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正式实施,药品阳光采购也同步启动。昨天,北京市医药阳光采购平台已准备就绪,并首度对媒体开放。北京市卫计委委员高小俊说,阳光平台运行后,预计平台上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可达8%,再加上取消药品加成,医改后药品价格平均降幅预计将达到20%左右。

各医院购药进入高峰期

昨天上午,在药品阳光采购监管系统上,各个医院的采购订单交易实况一目了然。9时08分,页面最顶端就跳进了一个新订单,是怀柔区北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订购50盒盐酸二甲双胍片,采购价23.13元,原采购价25.39元,价格变化比率-8.9%,订购金额1156.5元,金额变化-113元……就这样,几乎每隔几分钟就会有新订单进入页面。

记者了解到,自从药品阳光采购平台3月27日向医疗机构开放后,所有医疗机构均可以登录平台遴选药品和配送商,并下订单进行采购。“因为涉及到药品的遴选和配送,我们必须先于新政实施前进行准备。”北京市卫计委药械处处长岳小林表示,目前,医疗机构、配送商已提前完成了与阳光采购平台的系统对接,平台上的药品订单一直在稳步增长,配送工作正在全市范围紧锣密鼓地展开,药品入库备货数量稳步提高。

本市医疗机构将提前一天,在4月7日做好临床使用药品全部入库上架,保有合理库存。“一般来说,医疗机构的平均库存周期为3到5天,紧急用药在4小时内送达。预计这三天医疗机构将迎来药品采购的高峰。”岳小林说。

采购量前十名药品9成有降

据市卫计委统计,当前采购量前十名的拜唐苹、立普妥、波立维、拜新同、络活喜、泰嘉、诺和灵30R、阿乐、代文和卡博平这10种药里,九成都有降幅。

其中患者常用的20毫克7片装的“立普妥”阿托伐他汀钙片的采购价格将从原来的61.59元下降到55.50元。以前,患者到非医药分开试点医院拿药,买到的“立普妥”阿托伐他汀钙片价格是在61.59元进价的基础上再加上15%左右的加成,价格在70元左右;医改后,这种药的价格将降到55.50元。

降价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阳光采购平台带来的8%药品平均降幅,二是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这种叠加的效应,使药品价格平均降幅预计将达到20%左右。

除了各种降价的实惠,有些药品的价格也有所上涨。“这也很正常。”对此,岳小林说,例如药品鱼精蛋白,就时常断货,这种药在全国范围的生产商、供应商非常少,还有一些药品是生产条件非常高,用量特别少,只集中在很小人群的特殊患者中有需求,甚至有的药厂只生产一批就不生产了,类似这样的药品就显得紧俏了。“我们改革的核心是分类采购,对供应充足的常用药,目标是降药价,但对于部分临床短缺的药品,重要的则是用药保障。”

记者了解到,在药品阳光采购过程中,针对临床救治必需且不可替代的低价短缺药品,本市将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只对其药品上市合法性的材料予以审核公示,不再对其价格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且供应价格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变化随时调整,缓解供应紧张的问题。如临床由于价格太低造成缺货的维生素B12注射液虽然从0.21元/支涨到1.3元/支,但仍属于低价药品范围,对此类产品,有关部门在通过市场机制鼓励企业积极供货,避免低价药退市风险。

为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在采购结果正式执行后,针对市场供应充足的常用药品,本市将动态联动全国省级采购最低价格和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引导本市同类药品价格始终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届时,市卫计委将实时关注全国其他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结果,按流程动态调整药品的最低参考价格,并在采购平台中设置价格预警功能,实时预警过高价格。

目前药品阳光采购平台的数据库中有近3000家生产企业的4万多个产品,较现在医院可采购的产品数量增加了40%多,能够有效满足本市多样化的医疗救治需求。

8日后公众可在平台查价格

岳小林说,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就像个电商平台,价格都是公开透明的。目前药品阳光采购平台上共计7000多个品种,4万多个品规,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能够满足医疗机构在用的西药、中成药及生物制品需求;入驻平台的配送商达到140家,每家配送商的库存信息都在网上进行公布,每天进行更新。在阳光采购平台正式运行之后,北京市卫计委还将在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官网向公众开放用药查询功能,患者可查询到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品种及价格。届时,对于各家医院药品进货价格,公众一目了然。一旦发现哪家医院的开出药品价格比其进价高了,可随时举报监督。

为方便群众咨询、举报,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后,政府将畅通热线服务电话。医事服务费问题和医疗行为规范问题,可拨打12320卫生服务热线;价格违法问题,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咨询、举报,并注意保留好证据材料;综合问题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

现场 

药剂科医生连续加班半个月没回家

昨天上午,在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的西药药库,药剂科的工作人员正举着一箱甲硝唑紧张上货。自打医改政策传达后,作为药剂科采购兼信息员张阳鑫天天加班,至今已经小半个月没回家了。

此前,各医院对药品和配送商的遴选已完成,现在主攻的是药品备货和做替换准备。像宣武医院这样的三甲医院,药品周转率比较高,几乎每天都需要进货,且要保证上午要货,下午就能到。这阵子,该院药剂科工作人员人人都忙成了陀螺。  

“对品种这活儿特别繁琐。”小张说,宣武医院在用药品共有1303个品种,都要一一和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对货,要看老品种有没有中标厂家,对对药品规格是否有变化,还要进行新品种的遴选,中标企业配送的调整……全国最低价的药品也在随时更新。   谈及采购切换到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后最大的变化,该院药库组组长孟莉说,肯定是药价比以前便宜了。这次宣武医院药库要在平台采购120多个替换品种,其中95%以上药品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降幅。此外,药品配送商也比过去选择范围大了不少。

与电商的模式类似,4月8日药品阳光采购平台正式启用后,医院将能看到药品供应企业的库存,且库存每日还会及时更新。对这个新变化,小张充满期待,“以前有些药品缺货,尤其是短缺药,我们得挨家打电话问库存。将来要是能看到企业库存,就能明确知道哪家有货,我们省心不说,工作量也小了。”

7.  标题:市民可网查医院药品进货价

媒体: 北京青年报

链接: http://epaper.ynet.com/html/2017-04/06/content_244478.htm?div=-1

主要内容:

4月8日起,北京医改政策正式实施,7000多种药品将在阳光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加上取消15%的药品加成,本市医院药品价格总体下降将达两成。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3月27日起该平台已开出第一张订单,目前参与医改的3600多家医院已进入药品采购高峰期,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正式执行后市民可在网上查询药品的进货价。

7000多种药品总体价格降约20%

昨天上午,已经上线运行的药品阳光采购平台正式对媒体开放。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平台中共计7000多个品种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能够满足医疗机构在用的西药、中成药及生物制品需求。

市卫计委药械处处长岳小林透露,药品阳光采购是指在保证药品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向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公开药品质量指标、全国省级中标价格,向社会公开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及品种变化信息,打破昔日药品价格等信息不透明状态。通过药品阳光采购和竞争机制,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将实现药品采购价格平均下降8%,加上取消15%的药品加成,这意味着,除已经试行取消药品加成的试点医院和基层已经取消加成的国家基本药物外,全市其他参与医改的医院及基层非国家基本药物,其药品价格总体预计将下降20%。

3月27日,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向本市医疗机构开放,北京同仁医院在该平台开出了第一张订单。岳小林表示,为确保4月8日阳光采购工作顺利实施,医疗机构和配送商已提前完成了与阳光采购平台的系统对接和调试。“140余家有资质的配送商将负责药品配送工作,经过前期测算,这140家企业可以满足3600余家参与医改的医疗机构的药品配送需求。”岳小林说,“通常普通药品要在2-3天内送到,急救药品在4小时内送到。”市卫计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表示,医疗机构将提前一天做好临床使用药品全部入库,保有合理库存 。4月8日起,各医改医院将全部实施阳光采购后的药品新价格。

低价短缺药品可直接挂网采购

采购平台将公开药品的库存状况,便于医疗机构合理采购,减少不必要的存货。同时,还将动态联动全国省级药品采购价格,以此来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虚高,引导本市同种药品价格始终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并在采购平台中设置价格预警功能,实时预警过高价格。

对于市民关心的低价短缺药问题,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主任梁丹说:“临床救治必需且不可替代的低价短缺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只对其药品上市合法性的材料予以审核公示,不再对其价格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且供应价格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变化随时调整,以缓解供应紧张的问题。”

如临床中由于价格太低造成缺货的维生素B12注射液,价格虽然从0.21元/支涨到1.3元/支,但仍属于低价药品范围,对此类产品,有关部门在通过市场机制鼓励企业积极供货 ,避免低价药退市风险的同时,还将协同价格部门对涨价药品开展跟踪调查。此外,对于临床必需但市场短缺的药品,市卫计委挑选了具有代表性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建立了15个短缺药品监测站点,实时收集药品短缺情况。

市民将可网查医院进药价

实行药品阳光采购之后,意味着医院的药品将实现“零差价”,什么价格进货,就什么价格出售给患者。那么患者如何查询药品的价格是否实现了“零差价”呢?

4月8日,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正式实施后,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官网将向公众开放用药查询功能,市民可查询到各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品种及价格。简单地说,哪个医院买了什么药,以什么样的价格进的药,都一目了然,可实现老百姓明明白白买药,医疗机构明明白白卖药。为方便群众咨询、举报,政府将畅通热线服务电话。医事服务费问题和医疗行为规范问题,可拨打12320卫生服务热线;价格违法问题,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咨询、举报,并注意保留好证据材料;综合问题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

探访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宣武医院

已完成药品遴选 6日实现药品到位

昨日中午,北京青年报记者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宣武医院药库看到,药剂师们正在整理刚刚到货的药品。药剂科孟莉介绍:“医院所需的药品种类为1303种,已经完成了药品的遴选,目前主要是在备货,并通知相关科室使用,保证患者顺利、合理用药。”

据了解,实行药品阳光采购平台统一采购药品后,宣武医院有120种西药需要替换成采购平台上中标的药品,因此在药品入库前就增加了审核资质的环节。3月27日起,宣武医院所需的药品已在平台上下单完毕,最近正在陆续送货中。“我们计划在4月6日下午5点前,实现所有可采购药品的到位,”孟莉说,“药品阳光采购之后,一是价格低了,二是可以根据企业打分直观地了解企业状态,选择更加优质的药品企业。”孟莉介绍说,在采购中可以感受到,绝大多数药品尤其是慢病药品,价格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为了在4月8日医改实施前完成药品的比对、更新和价格的调整,负责采购和信息的药剂师张阳鑫已经连续半个月没有回家了。“主要是比对1303个药品品种,老品种中没有中标的药品需要进行遴选。”张阳鑫说,“以前对于很多紧缺药,我们需要打很多电话与供应商确认是否有货。阳光采购平台正式开放后,可以查看到药品的库存状况,不用再去各个公司巡货了,不仅减轻了工作量,采购的时候心里更有数了。”

8. 标题: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热点问答

媒体: 人民网

链接:http://leaders.people.com.cn/n1/2017/0405/c356819-29190733.html

主要内容:

一、医药分开

1、什么是医事服务费?

答:医事服务费是北京市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中用于补偿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的运行成本,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所设立的收费项目。

开设医事服务费后,原挂号费和诊疗费取消。

为不增加公众就诊负担,北京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

2、挂号时就要交医事服务费,是挂号费的涨价吗?

答:医事服务费的本质,是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及挂号费诊疗费后,对其运行成本,和向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务团队的补偿。

医药分开改革的目标,是切断医院、医生靠“开药”赚钱的补偿模式,引导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提供更多更好的诊疗服务,获得合理的补偿。

医事服务费的设立,加上同步实施的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调整,旨在取消药品加成后,为公立医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及科学合理的诊疗服务补偿机制。

二、价格改革

3、国家对于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哪些要求?

答: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明确提出,要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并与医疗控费、薪酬制度、医保支付、分级诊疗等措施相衔接。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社保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明确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2项具体目标和5项主要任务。2项改革目标是:到2017年,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改革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改进价格管理方式,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5项主要任务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逐步理顺比价关系、改革项目管理、推进定价方式改革、加强价格监管。

4、本市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重点部署的价格改革任务。国家对改革的思路、目标、路径、时间表都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部署,改革的核心就是要改变公立医院的补偿机制,将公立医院由过去主要通过卖药品、用耗材、大检查、多化验等渠道获取收益、保障运行,转变为通过提供科学合理优质的诊疗服务、也就是卖服务来获得收益、保障运行,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导向,促进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和发展,满足群众的看病就医需求,为人民健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5、此次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调整政策制定过程中把握的重点是什么?

答:在价格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重点把握了四个方面:

一是统筹平衡,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在现行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存在着大型设备检查、化验检验等硬物耗项目价格偏高,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等软服务项目价格偏低的问题。2015年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入中,检查、化验和卫生材料收入占到66%,而诊查、手术、治疗、护理等与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质量密切相关的项目收入仅占34%。因此,改革的重点是降低以物耗为主的服务项目价格,提高与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付出密切相关的服务价格,以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积极性,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二是调整比价,有助于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医疗服务价格比价关系的不合理,一定程度上导致医疗机构更倾向于多开展和配置有盈利的项目,而亏损的服务项目服务能力不足。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和市财政局对市属和区属部分医院进行的项目成本核算,目前本市75%的服务项目价格低于成本,因此现行的价格体系对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带来不利的影响。本市三甲医院普遍存在着大门诊、小住院的现象,与三级医疗重在保障疑难危重症就医的定位不匹配;同时医院护士、护理人员配置普遍不足,而药品用量大,检查多,这与长期以来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等与服务密切相关项目价格长期低于服务成本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在价格改革方案设计中,我们重在调整不同医疗服务项目间价格的比价关系,缩小不同服务项目成本回收率上的差异,以引导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

三是腾移空间,有助于保障患者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落实国家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取消药品加成、降低大型设备检查等措施,腾移空间,用于提高技术劳务性服务价格,同时配套医保、医疗救助以及综合监管等政策,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医院可持续、医保可承受、患者费用负担水平总体不增加。进而,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升服务的基础上,使百姓能够获得更好的就医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使群众满意就医。

四是分批推进,有助于医疗机构平稳运行和过渡。由于医疗服务项目数量大(一般的三甲医院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在3000项以上),再加上不同医院诊疗结构和特色又各不相同,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的结构性调整将对医院管理运行机制带来全方位的影响。因此改革需要分批、分步、稳妥的推进。

6、这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价格方面规范调整了哪些项目?

答:在项目安排上,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按照总体谋划、分步实施、升降搭配的原则,优先安排了矛盾比较突出、各方面改革呼声较高、有改革共识的5类435个医疗服务项目。具体包括:综合医疗服务类(床位、护理等)125项,占28.7%;影像学诊断类(CT、核磁等)185项,占42.5%;中医医疗服务类(针灸、推拿等)96项,占22.1%;临床手术治疗类(阑尾切除术等)26项和临床物理治疗类(放疗等)3项,占6.7%。

7、如何体现“总量控制,有升有降”?

答:保持全市医疗费用总量基本平衡,价格水平 “一升两降”:上调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如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等;降低了CT、核磁等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如头部CT从180元降低到135元,核磁从850元降低到400-600元,PET/CT从10000元降低到7000元,并通过配套取消药品加成和药品阳光采购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20%左右。根据测算,调整后患者费用总体负担水平没有增加。

8、价格项目规范调整方案中的“项目内涵”有什么作用?

答:为促进“服务透明”,本次改革,注重规范,扩大监督,首次对每一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增加了“项目内涵”,即对每一项的操作过程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了清晰、详细的描述,使专业、神秘的医疗服务变得通俗、透明,方便患者了解自己所接受的医疗服务应该包含的流程和内容,减少信息的不对称,增加患者对医疗机构规范操作、提升服务的监督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医务人员规范操作、提升服务。

例如特级护理项目,规范后项目内涵明确了适用于特级护理的对象,是病情危重、重症监护、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及其它生命体征不稳定患者。同时还明确了护理内容,即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的改变,监测患者的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用药,准确测量24小时出入量,正确实施口腔护理,压疮预防和护理,管路护理等措施,实施安全措施,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实施床旁交接班,完成健康教育及心理护理,书写特护记录。此外,还明确了特级护理含术前备皮,这样术前备皮就不能在项目外另行收费了。

9、此次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方案是如何形成的?

答:这次的改革方案是经过反复论证测算,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是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先后有1200人次的临床各领域专家参与了历时4年的基础研究论证工作。本次规范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方案提出后,相关部门先后召开部分医院、市人大、市政协等方面的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医疗机构的意见建议,多次征求国家卫计委、国家医改办的意见。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召开了4场市民调查座谈会,听取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就医需求的市民对方案的意见建议,并通过市民访谈的形式开展政策评估工作,先后逾百人参与调查。相关部门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了十四轮的反复修改完善,特别是根据社会意见进一步加大了行业规范、服务改善、特殊群体救助等相关政策的配套力度,力求在推进改革的同时,着力提升市民就医的获得感。可以说,这次方案,是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分析吸收多方面意见建议,科学合理地综合平衡多种因素后形成的,是各个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

10、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水平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一是国家提出的合理提高护理、中医、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配套降低CT、核磁等大型仪器设备检查项目价格的原则;二是国家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给定的人力耗时、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等技术指标;三是本市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情况;四是综合衔接本市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资源的实际情况、外省市现行价格,以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在此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进行有升有降的结构调整。

三、阳光采购及药品供应

11、什么是阳光采购?

答:“阳光采购”是我市药品采购的一种新机制,是在原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基础上,坚持以市为单位的集中采购方向和质量、需求、价格相统一的采购原则,进一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主体地位,在深化医改工作的总体框架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形成市场主导价格的机制。同时通过公开透明、多方谈判、动态调整、成果共享的措施,加强政府综合监管,实现采购行为阳光透明,交易过程公平规范。

12、阳光采购通过哪些措施来降低药品价格的?老百姓能否从中感受到药价降低的实惠?

答:为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针对市场供应充足的常用药品,动态联动全国省级采购最低价格和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价格,引导我市同类药品价格始终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如降血脂药“阿托伐他汀钙片”,2015年在我市销售的主要2个品牌(进口产品“立普妥”和国产产品“阿乐”)的采购金额达8.24亿元,阳光采购后采购价格分别下降了9.76%和11.47%,仅这2个药品就可节约采购费用8300万元。如用于心脑血管抗凝的“氢氯吡格雷片”,2015年在我市采购金额最多的2个品牌(进口产品“波立维”和国产产品“泰嘉”)的采购金额为8.31亿元,阳光采购后采购价格分别下降了6.14%和9.56%,采购费用可节约6000万元。

在采购结果正式执行后,我们将实时关注全国其他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结果,按流程动态调整药品的最低参考价格,并在采购平台中设置价格预警功能,实时预警过高价格。

13、药品质量关乎百姓生命健康,如何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能保证药品的质量不下降吗?

答:质量安全是药品生产使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在阳光采购过程中,卫生计生委将药品质量作为评价药品的第一要素,对存在发生严重药害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在北京地区屡次发布严重违规广告的企业和查实存在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以及生产环节抽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品种,实行一票否决,直接纳入不良记录。制定了包含11个大项的药品质量百分评价体系,这些指标及评价结果,都将对医疗机构予以公布,并在医疗机构遴选本单位用药时,要求必须注重产品质量,参照质量分值,鼓励质量可靠、疗效确切的药品持续稳定的供应。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药品质量抽验力度,提升药品质量监控能力。一方面对纳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及供应价格明显偏低存在质量隐患的产品,开展重点抽验工作,全面检测我市主要供应渠道药品质量。另一方面,与卫生计生委建立药品价格调整信息沟通机制,对降价幅度调整较大的品种,开展有针对性地抽验工作,监控此类药品质量,保障药品价格降低后质量不降低。

14、如何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大医院的药品目录对接?是否所有二三级医疗机构的常用药品都能在社区拿到?

答:按照市政府工作的总体部署,阳光采购工作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扩充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品种。我们将原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采购平台合二为一,通过“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实现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采购目录的上下一致,为分级诊疗制度奠定基础,方便患者就医取药。

基层机构与二三级大医院药品上下联动后,基层反映集中几个药品,如用于降低血糖的“格华止”(二甲双胍片)因原政策限制不能进入基层医疗机构销售,本次阳光采购后患者均可在家门口的基层机构就医取药,与此同时还享有药品降价带来的实惠,如“格华止”的降价幅度达到了8.9%。

此次医药分开改革,社区与大医院在可采购品种上实现了统一,社区能够采购到大医院的所有药品,加之前期市人力社保局也出台了社区与大医院的医保报销目录统一的利好政策,相信这两项政策能够极大的推进我市分级诊疗工作,会有越来越多的患者前往社区就医。

但是,这并不等同于所有药品均能在社区使用。药品的使用在满足患者需求的基础上,同时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开具药品的医师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也必须符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即,在满足患者的基础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必须坚持医疗质量与安全原则、坚持结合功能定位合理配备药物原则、坚持基本药物优先原则、坚持四类慢病(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四类慢性疾病)药物优先原则。

由于社区医疗机构的药房仓储面积小。打个比方说,社区医疗机构就是我们周围的便利店,日常用品在便利店里基本都可以买到。但由于便利店的仓储面积小,设备设施少,它销售的商品种类必定比大型超市的少。

据统计,三级医院药品配备数量平均在800种左右,二级医院药品配备数量平均在600种左右,社区一般在300种左右,所以社区有可能不会将全部药品配备齐全。但为方便患者,要求医联体范围内的慢病药品目录尽可能统一。

15、如何保证短缺药品的供应?

答:保障短缺药品供应是一项涉及多部门联动协作的工作。在本次药品阳光采购过程中,针对临床救治必须且不可替代的低价短缺药品,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只对其药品上市合法性的材料予以审核公示,不再对其价格设置全国最低参考价,且供应价格可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变化随时调整,缓解供应紧张的问题。

如临床由于价格太低造成缺货的维生素B12注射液虽然从0.21元/支涨到1.3元/支,但仍属于低价药品范围,对此类产品我们在通过市场机制鼓励企业积极供货,避免低价药退市风险的同时,也将协同价格部门对涨价药品开展进一步跟踪调查。

在日常药品采购中,对于临床必需但市场短缺的药品,我们挑选了具有代表性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建立了15个短缺药品监测站点,实时收集药品短缺情况。

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一方面建立短缺药品储备制度,通过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掌握短缺药品信息,及时调整药品储备目录,做好药品储备工作,保障供应。另一方面协调我市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排产以满足临床需求,如前期心脏手术必须的鱼精蛋白就通过紧急排产予以解决。如断供药品涉及我市生产企业,将采取鼓励企业恢复生产等措施保障供应。

针对市场长期短缺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是采取措施,鼓励本市企业进行品种仿制,二是探索与外地在产企业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的方式,保障供应。

16、如何落实好四类慢性病患者“长处方”政策?

答:目前,我委已经印发了《关于在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长处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卫基层﹝2017﹞3号),以确保有关政策的落地。首先,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以维护居民健康、保证用药安全的原则。其次,患者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患有四类慢性病且诊断明确,并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或门诊/住院病历;二是已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接受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健康管理,签订“申请长处方知情同意书”并能遵照执行;三是治疗方案明确,长期服用长处方药品范围内同一类药物,适合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或可以2个月内居家用药治疗。再有,执业医师要按照《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要求提供长处方服务。

四、人力社保政策

17、此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在医保政策上,怎么保障老百姓的待遇?

答: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是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改革过程中,作为医保管理部门,市人力社保局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基础和调节作用,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待遇,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支撑。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均参加此次改革。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就医时享受同等医疗待遇,这次改革中,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新农合定点)都将参加,执行同一个政策。

二是在医保报销政策上为改革提供支持。

第一是医药分开改革。我们将医事服务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调整报销政策。其中,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并且不受起付线和封顶线的限制。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定额报销40元,二级普通门诊定额报销28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定额报销19元。住院医事服务费按比例进行报销。

第二是医疗服务项目。对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报销的项目外,都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第三是阳光采购的药品,在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医保都按规定报销。

18、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后,老百姓怎么进行医保报销?在医保报销流程上会不会有变化?

答:这次改革中,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流程保持不变。也就是说,本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仍执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规定,就医报销流程不会发生变化。

另外,在医保惠民措施上,为了配合医药分开改革,特别是进一步方便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在社区就近就医用药,免去为开药到大医院往返奔波排队的麻烦,我们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一是不断增加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目前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有1400多家,方便百姓就近就医;二是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凡在大医院能报销的药品,在社区也都能报销;三是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种慢性病患者,可享受2个月长处方报销便利;四是鼓励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和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五是无论门诊和住院,因病情需要,参保人员可以顺畅的进行转诊、转院;六是对社区和大医院实行“差异化”的医事服务费报销政策,使患者在社区就医的负担明显低于大医院,促进分级诊疗。

19、这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怎么报销?

答: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项目,除了个别的国家明确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其他的都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新生儿诊疗等项目,也都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

20、外地来京患者,医事服务费可以报销吗?

目前,按照国家规定,医保实行地区统筹,不同统筹地区执行各自报销政策。本次医药分开改革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推广,医事服务费纳入了本市医保报销范围,本市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均可按规定报销。非京籍患者来京就医发生的医事服务费能否报销,需要按其参保地政策执行。

五、医疗服务改善及加强监督管理

21、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后,患者得到的医疗服务会有明显改善吗?有哪些衡量标准呢?

答:新的政策实施后,患者根据自己的病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以往可去可不去看三级医院专家的患者会有所减少,这样会让专家有更多的时间仔细认真的接待和诊治疑难复杂患者,在病房,床位费、护理费的提高也要求医护人员应该更加关注住院患者的病情,加强巡视和查房,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让患者有更多的获得感。

22、如何构建会诊平台,方便基层诊断?

答:市、区将加大投入,加强建立远程会诊信息联网系统,推进“一个多平台会诊中心”和“四个医技会诊中心”(心电、病理、检验、影像)的建设和应用,提升服务效率,使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合理的治疗,减少无序流动。

23、改革前后,患者预约工作如何衔接?

为患者提供预约挂号、预约检查等服务是近年来各医疗机构广泛开展的便民举措。患者预约时间与实际就诊(即诊疗行为发生)的时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当这个时间差刚好处在医改政策发布和实施前后时段时,可能出现预约时的价格标准到就诊时已发生变化的情况。为了明确这个过渡期内患者就医缴费的规则,为患者就医提供更清晰的指引,我们本着方便百姓、保障改革平稳有序实施的出发点,制定了以下规则。

(一)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月22日)24时前已预约并缴费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4月8日)之日零点后的服务项目,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前后价格中较低的价格标准执行;

(二)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月22日)24时前已预约但未缴费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4月8日)之日零点后的服务项目,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三)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月22日)24时后预约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4月8日)之日零点后的服务项目,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四)无论何时预约,对于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月22日)24时后至改革实施(4月8日)之日零点前的服务项目,按照改革实施前的价格标准执行。

24、如何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确保基本医疗?

答: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严格控制三级公立医院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床位数,使其不得超过医院登记床位总数的10%;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医师特需门诊出诊单元数量不超过医院出诊单元总量的10%。一级和二级公立医疗机构以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功能,不得开展特需医疗服务。三级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量减少的情况下,不得增加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规模。

25、医药分开改革后,药师是不是不能发挥作用了?

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会继续提供药学服务。医药分开,不意味着药事工作的削弱,而是要更集中的在药学技术发展和临床服务上做工作。医院药事部门将会成为合理使用药品的内部监控者和成本控制者。

26、改革过程中有哪些综合监管措施?

答:为保证改革实现预期效果,改革的同时卫生、发改、人社、药监等相关部门将配套加强综合监管,加大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一是建立综合监管联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经营行为规范监管。二是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医疗机构费用控制。三是加大价格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举报必查、违法必究,露头就打,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切实维护患者合法利益。

27、群众咨询或举报问题有哪些途径?

答:为方便群众咨询、举报,政府将畅通4条热线服务电话。医事服务费问题和医疗行为规范问题,可拨打12320卫生服务热线;价格违法问题,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咨询、举报,并注意保留好证据材料;医保报销问题,可拨打12333医疗保险服务热线;综合问题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

五、政策配套及工作效果

28、采取哪些配合的政策措施来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答:政策保障上协调联动,兜住底线,强化监管。在医保政策上,此次除国家规定不能纳入报销范围的医疗服务项目外,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困难群众救助政策上,对社会救助对象的门诊、住院及重大疾病救助比例和全年救助封顶限额都进一步提高。在加强医院管理政策上,同步推出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健全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的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评价体系。

29、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后对群众费用负担会有什么影响?

答:按照国家“保证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和“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总体要求,本市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原则设计整体改革方案。根据静态测算,通过“一升两降”的结构调整,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

30、这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对医务人员有什么影响?

一是这次改革,首先调整的是医疗机构运行和发展收入的补偿机制,通过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和加大政府的投入来获取收益,使政府主办投入与公立医院提供服务都不缺位,体现政府和公立医院的责任与担当。

二是这次改革,充分体现了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改革前,药品加成是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药品占到了医院收入的比较大的份额。相当一部分医疗机构是靠卖药在获取收入。改革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将会更多的从医疗服务、医疗技术上,而不是从卖药上赚钱,更加体现广大医务人员的真正的技术劳动价值。

三是这次改革,由于医事服务费的设立,会逐步通过价格机制,促使常见病慢病患者向普通号和基层医疗机构分流,专家会更加专注于疑难病的诊治, 科研和带教,加强科研能力提升。年轻医生能够通过更多的临床诊治实践经验积累,接触到更多的患者,丰富临床经验,提高诊疗能力和水平,同时也会获得合理合法的收入。 

四是改革后,要求医疗机构管理者要调整内部绩效考核分配结构,进一步完善费用控制和成本管控,通过有效管理,调整和完善收入分配机制,让广大医务人员真正获益。

31、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举措实施后,民政部门采取什么措施?

答:我市社会救助对象可以享受的医疗救助项目包括资助参保参合、减免医疗费用、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大疾病救助、生育救助,以及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服务。

为配合我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我局会同市卫计委、市人保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具体救助措施:一是将社会救助对象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的救助比例分别上调10%,政策调整后,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为80%、重大疾病救助比例为85%;二是将全年救助封顶线分别上调50%,政策调整后,门诊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为6000元、住院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6万元,重大疾病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12万元。

民政部门已经完成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标准调整的各项准备工作。下一步将加强对各区民政局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向社会救助家庭逐户发放医疗救助政策宣传折页等方式,提高政策知晓率,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32、医疗救助之后,社会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出现困难,民政部门还可以提供什么救助?

答: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临时救助。对于政府救助之后或不符合社会救助政策但确因患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可以由乡镇(街道)协助向慈善组织申请慈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