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在江苏宿迁等地实行把医院推向市场改革的影响下,全国各地掀起一股对公立医院实行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委托管理的风潮。即使在当前,现成的医院还是一个比较宝贵的稀缺资源。然而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前后,一些地方政府陆续回购已转制医院的举动,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
■回购民营医院始末
今年3月江西抚州市卫生局正式回购浙江省杭州市回音必集团经营的抚州第二医院。
2008年8月,江西崇仁县回购南昌特康医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崇仁县中医院股份,医院重新回到公立医院的行列。
2009年1月份,上海首家“国有民营”模式的浦南医院正式结束5年的委托管理,重新纳入浦东新区公立二级医院管理序列。
对回购行为江西这两县市的卫生局给出的理由是根据当前“医改”的精神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出于完善民生服务平台、合理配置公共医疗资源的目的,考虑到回购民营医院的支出要远少于新建一所医院,因此回购了这两家民营医院。由于这些医院的回购并未进行公示,资金情况不明晰,故而有不少媒体和公众认为此时进行回购有借医改而自肥的嫌疑。对于上海回收二级医院的原因业内人士认为是在执行政府主导医改的计划,政府希望掌控更多的医疗资源。
■专家评价:回购民营医院长远并不合算
对于当地政府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通过回购民营医院来完善公共医疗资源配置的做法,卫生管理方面的专家并不认同。他们认为从表面上看这两个地方回购民营医院,目前的回购价要远高于当前的售价,好象是“赚了”,但长远来看,政府付出的代价更大。那些被回购的民营医院多经营不善。以抚州第二医院为例,政府回购的医院并不完全是之前卖掉的医院,虽然外壳是一样的,但医护人员、医疗设备以及医院在群众中的品牌价值已经发生了变化。现在的医院已经元气大伤,业务骨干流失、医疗设备老化,要恢复到以前的水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回购后当地政府财政每年都向这些医院提供数目不菲的财政拨款。
■各方看法
回购民营医院对广大患者无益 民营医院之所以愿意被政府回购,是因为民营资本经营非常困难,是为了甩包袱。而民营医院减少的话,公立医院面临的压力则更大,公益服务的质量也会受影响。另外,“新医改意见”加大了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不管是民营医院找上门来希望被政府回购,还是地方政府主动回购,很有可能想借新医改的东风来图利。换言之,当民营医院和地方政府有利可图,就会影响财政资金对公共医疗的直接投入,准确地说,不能直接用于患者。
是否回购民营医院要因地制宜 地方政府为实现医改公益性的目标,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回购民营医院可作为政府购买市场服务的一种公共管理变革的探索形式。但在这样做的时候,要因地制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调查研究,要根据当地人口规模和对医疗资源的需求情况,确定扩大公立医院规模的程度。交易过程要公开透明,依法办理,要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方面充分考虑其可行性。
回购医院重在机制改革,要坚持其公益性 政府回购的医院不能再走过去公立医院那种工作低效率、资源高浪费的老路,而应该坚持公益性,不能把创收作为主要目的,要改革现有机制,施行“优劳优得”的内部管理,实现节约成本、提高服务质量的目标。通过改革,让公立医院真正成为满足广大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的廉价的公共医疗资源。
与其回购不如扶持民营医院 医院的公益性与其所有制没有必然的联系。医院是否具有公益性,关键不在于国有还是民营,而在于定位。新医改政策并非要公立医院一统江湖,维持公立医院一家独大的格局,而是支持民营医院继续存在和发展,成为社会医疗资源的组成部分。与其回购民营医院,不如通过营造适宜的环境扶持其发展,发挥其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困难作用,通过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适度的竞争让医疗行业与社会发展同步,让患者及早从医改中得到实惠。
对回购的过程要加强监管 在国家重视医疗公益性的氛围中,更应当警惕一些人打医疗公益性的主意,借此发不义之财。实践证明,当初有人在公立医院民营化过程中就存在借机发财的嫌疑。为保障新医改顺利推进,与新医改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理应对新医改中类似于地方政府回购民营医院这样的现象保持足够警惕。让公众对回购全程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与表达权,真正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不能让回购行为沦为一笔糊涂账。
(资料来源:主流媒体网站)